[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61G/2020-00181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人力社保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0-12-23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我局较早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余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他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认真履职,使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常态化运行。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准确领会《条例》精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优化工作的能力;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凡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全部进行清理,层层压实责任,所有文件均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打通了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持续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对标对表实行目录化、数字化、编码化管理,截至目前,共计编制服务指南及配套流程10项(以小项计)并纳入具体实施,将原本分散在2个科室的审批事项统一向指定科室集中,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截至目前,平台运行情况良好,实现了所有行政许可“零超时”。

(四)优化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系统梳理目录清单,全面细化办事指南。对照《重庆市人力社保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系统梳理,做到各事项“三级四同”;严格按照《指南》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的要求,全面细化服务办事指南,针对高频服务事项,重新整合办事指南和服务规范。二是取消证明材料,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按照国家、市两级文件的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中要求取消的证明材料全部取消。同时积极探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免费帮代办服务等制度,创新优化人社打包服务。三是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逐项梳理办事流程,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为特殊人群设立“绿色通道”。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10个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四是拓宽公共业务办理渠道。严格落实“全渝通办”要求,打破区县间限制,打破户籍限制,实现了绝大多数业务“就近办、马上办”;另一方面,在公共业务现场办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互联网+共服务”,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

(五)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年按要求共计上传社会信用信息平台32件次,组织评审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等级用人单位211家,其中A122家,B82家,C7家。对拖欠工资的失信行为7人和失信企业4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用人单位1家、向市人社局报送和向社会公布拖欠工资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企业2家,建立欠薪举报投诉市县级联动处理机制和“信用石柱”信息平台,实现市与县、县级部门间信用信息、监察资源互认共享。

(六)创新监管方式

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依法依规招工为切入点,深入各企业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在推动我县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合法化进程上取得了实质性成效。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查看企业台账资料、走访劳动者等方式,将各检查对象的工商营业执照、职业中介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是否齐全;中介机构是否发布虚假就业信息、招聘广告以及对各中介机构的就业求职登记台账、业务报表、用人单位为中介机构出具的委托书等档案资料作为检查的重点,督促7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范广告宣传内容制定,特别是禁止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就业歧视。

(七)开展重点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按照市、县两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现行规范性文件存在需要废止或修订的地方。

(八)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

我局于2019年印发了《石柱县人力社保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的文件印发的流程,并着重要求涉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环节,今年至今,暂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九)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我局印发了《石柱县人力社保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建立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行政决策机制,依托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决策机制建立至今,未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的情形。

(十)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

坚持在行政许可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中,严格按要求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分级备案目录制度。

(十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实施行政处罚,杜绝滥用职权和处罚的随意性。充分运用110非警情分流联动处置平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理系统,共联动办理5件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实现劳动保障案件线索、监管标准、处理结果与县部门间,与市人社局、与全市各区县人社局互联互通互认。

(十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理顺执法工作体系。优化“两网化”网格布局、完善内部机构设置,明确内部机构职责,建立相互监督、协同联动、高效调度的工作体系。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包括执法责任制度等在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30余项,对劳动监察职责、办事流程、执法人员信息、案件办理进度等进行公示,确保执法公开透明。三是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科学配置执法支队人员,夯实基层派出机构能力。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全面提升执法经验和实战技巧。四是强化执法基础保障。统一执法形象,规范标志标识、着装,配强执法设备,现有电脑、打印机(含彩色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各类办公、办案设备200余台(件、套)。

(十三)推动行政执法服务改革发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树立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行政执法理念;创新互联网+执法,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上办案系统、劳动保障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市级联动处理系统,有效提高执法效率,缩短执法周期;加大曝光力度,依法对符合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欠薪“黑名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案件通过传统媒体、两微一端等方式进行通报曝光,2020年以来,共计对4家用人单位实施联合惩戒通报、纳入欠薪“黑名单”1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单位3家。

(十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检查等各类检查督查12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28家次。二是社保基金监察执法。扎实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内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行动,办理社会保险基金预警信息26条;核查2019年度提前退休人员135人次,查阅档案135件,其中特殊工种提前退休121件,因病提前退休14件;处理违规领取社保基金案件2件,追回养老保险基金1.2万元。三是根治欠薪执法。今年至今,累计检查在建建设项目194个,召开专题协调会议16次,兑现拖欠工资29393627.7万元,行政处罚罚款3.24万元,移送追究刑事责任6起,按期结案率100%,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率92.78%。联合惩戒欠薪违法行为企业4家和行为人7人,公布欠薪违法行为企业2家,纳入黑名单用工单位管理1家。截至11月末,全县在建建设项目“一金三制”核心制度落实比例分别为97.86%99.47%99.06%99.06%。四是劳动人事监察执法。开展1次在编不在岗及吃空饷、临聘人员专项督查调研,在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确定调研单位,通过实地督查、实名举报等方式进行督查调研,参与全县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及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招聘现场监督30场次。

(十五)强化执法工作监督

一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县法院成立劳动人事纠纷便民调解工作站,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行政仲裁、司法诉讼等维权程序,直接进入诉调对接的法律途径,有效降低诉累,提高维权效率。二是建立检察监督机制。联合县检察院成立劳动保障检察监督站,履行经济确认案支持起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监督指导、治欠保资工作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监督检察等职能,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建立行政司法合署办公机制。出台《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抽调公安、信访、人社、司法等相关部门骨干力量合署办公,集中处置欠薪矛盾纠纷,大幅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率。四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设置专门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24小时在岗在线公开接访,建立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台账,结合案情和责任,实行转办督办、行政协调、援助诉讼、立案调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处置,对每件案件落实情况实行回访,确保件件落实、件件有回音。

(十六)依法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

疫情过后,按县信访办统一部署,我局开展了人社领域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今年4月,我局接到参保人在疫情期间离开原工作单位后,因疫情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欠费状态,导致其在新单位无法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新参保,影响其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信访问题。我局通过按实收划实个人账户处理后为该人员办理新参保的途径解决,化解了矛盾纠纷。

(十七)加强普法宣传

全年按照市、县两级要求,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月”、“以案释法”、法律“八进”等专题普法活动,全年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3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00余人次。

(十八)创新社会治理

联合县法院成立劳动人事纠纷便民调解工作站,今年,对接收的17起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通过诉调对接方式处理,涉及263人,488.11万元。主动履行调解协议支付兑现12起,212402.3万元;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兑现1起,1人,3.1万元;正在执行1起,22人,34.09万元,3起未到约定支付日期,涉及2848.62万元,极大的维护了劳动者的薪酬权益。

(十九)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至今,共计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5件次,其中行政复议3件次,行政诉讼22件次,行政诉讼案件共计败诉2件,复议被撤销1件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在使用互联网+监管系统过程中,操作流程较多,操作环节较为烦琐,且部分环节不能实现当即完成,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政策宣传渗透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够,虽然实施了多途径、多方式的政务政策公开宣传,但办事群众对政策网络查询、业务网上办理、APP及微信公众号、部分社保业务下沉等的知晓度仍然不高。

三、下一步的打算

2021年,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做好权力下放工作,及时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大力压缩办理时限,加快推行即时办结;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质服务”专项行动。继续下大力气推行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力争在转作风、树形象、提效率、抓落实上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持续优化工作作风。加强问题整改和日常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查处,真正起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广泛开展技能练兵比武,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争当“人社通”,做到政策业务“一口清”“问不倒”;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持续提高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的便捷性、便民化,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体系,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工夫跑审批”。

特此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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