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暑期用工秩序,护航劳动者权益

   随着我县旅游季持续火热,县人力社保局对黄水等地持续开展暑期用工规范指导与劳动监察,就未成年工权益保障和禁止使用童工问题进行摸排与宣传。工作人员提醒用工单位,招用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安排、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另外,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接下来,县人力社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和依法纠正各类用工违法行为,积极塑造有活力、讲秩序、显和谐的用工生态,积极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劳动者依法维权,共同营造法治和谐的劳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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