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低温冰雪、霜冻、大雾等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进一步提升我县低温冰雪、霜冻、大雾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现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低温冰雪、霜冻、大雾等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低温冰雪、霜冻、大雾等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低温冰雪、霜冻、大雾等灾害天气应对能力,按照《石柱县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在复盘近几年我县低温冰雪、霜冻、大雾等灾害情况基础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保交通运输安全、保在建工程安全、保旅游安全、保用火安全、保民生需求为重点,切实防范低温冰雪、霜冻、大雾等灾害天气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实现自然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切实降低灾害损失及其生产生活影响的工作目标。
各乡镇(街道)应对工作方案要拟定重点防范区域,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做好防、减、救工作准备。
按照应急物资分级储备的原则,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提前准备好防滑剂、融雪剂、除雪铲、除冰器械、警示频闪灯、应急照明灯等应急物资装备及帐篷、棉被、棉衣等救灾物资。
3.队伍准备
平时,强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日常训练,进一步加强救援装备建设,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提升低温冰雪、霜冻、大雾等灾害抢险救援能力。灾发时,及时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必要时请求邻县和市级救援力量支持。
1.监测预报
当即将发生低温冰雪、霜冻、大雾等灾害时,县气象局及时向县政府、气防办及成员单位报送相关信息。各行业部门做好本行业涉灾领域的监测预警工作,共享预测预报信息。
由气防办牵头,组织开展临灾会商,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通报研判结果。
气象局通过短信、渝快政工作群、互联网、重庆综合预警APP等渠道向公众发布普适性信息,针对灾害高风险区域发布重点信息,对气象信息员、联防长、敏感行业关键岗位人员定点推送关键信息。
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按照《持续提升全县预警管理工作实效》(石减委办发〔2023〕29号)要求,在气象部门发布的强降温、低温、霜冻、雨雪、道路结冰、大雾等预警信号基础上,发布本行业、本地区指令性预警信息。
县气防指启动“低温冰雪、霜冻、大雾等灾害应急响应”。政府领导每日调度灾害高风险区和受灾地区应对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靠前指挥,每日报告灾(险)情和应对措施;气防办及时核实重大灾(险)情,汇总上报整体情况。
2.响应措施
(1)排查整治.
各级各部门加强600米海拔以上的道路、旅游景区、建筑施工场所、临时建筑物、农贸市场、船舶以及农业、水、电、气、通讯等设施,危岩、滑坡等地灾隐患点的巡查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超速以及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行为。
(2)先期处置
针对高海拔(海拔800米以上)地区、高风险区域,前置电力、通讯、供水保障、道路除冰扫雪等专业队伍和装备,保障先期处置需求。乡镇(街道)巡查辖区道路,对严重结冰、积雪路段实行临时管控,加强安全劝导。
(3)紧急管控
对可能出现或已出现严重灾害的路段、航段、工地、场所等实施紧急管控,明确专人值守,落实停工、停业、停学、停运、停航、停游等“熔断”措施。
①教育部门停运受影响路段的校车。
②公安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管控,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及时发布道路管控路段、区域,引导群众合理出行;交通部门督促运输企业采取限时发班、停班、停线、绕行等措施;海事部门强化通航秩序管控,必要时采取禁航、限航措施。
③文化旅游部门督促旅游景区加强危险区域管控,必要时采取限行、限流、停运景区车辆、关闭景区等措施。
④各部门强化合作,开通“绿色通道”,畅通受灾、受伤群众就医通道和应急抢险救援通道,及时输送人员、物资等。
⑤施工作业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工程质量问题和恶劣天气导致的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对不满足室外施工条件的,一律停止作业。
(4)抢险救援
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组织企事业单位、抢险救援队伍抢修和恢复受损设施设备,施救受困人员。
①经济信息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组织电力、燃气供应部门快速抢修受损设备,恢复供电、供气等。
②交通部门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快速抢通修复灾毁公路等。
③住建部门组织抢修城市受损供水管道,多渠道保障饮用水供应。同时确保市政道路通畅等。
④水利部门组织水利工程和农村供水设施的抗灾抢险工作,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等。
⑤通信部门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抢修和恢复受损通信设施、线路等。
⑥卫生健康部门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救援等。
⑦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抢险,解救被困人员等。
(5)群众安置
做好受灾、受困群众的安置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①应急管理部门落实灾后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就医等。
②教育部门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保障水、电、气及食堂的正常供应等。
③交通部门做好收费站、服务区、车站等滞留旅客服务工作。
④文化旅游部门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妥善安置,有序疏散景区滞留旅客等。
⑤公安部门强化不稳定因素摸排,维护受灾区域现场及周边秩序等。
气防办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报道等方式,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门以强化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出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做好舆情引导。
灾害过程结束、灾害影响基本消除时,气防指终止响应。
4.善后恢复
各级各部门组织伤员救治、遇难慰问、保险赔付、社会动员、志愿捐助等,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总结报告
应急管理部门全面统计受灾情况。气防办开展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总结,视情况组织开展灾害调查评估,指导后续工作。
五、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统筹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协同有关部门向中央财政申请自然灾害救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