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15日至17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预计15―17日我县将有一次明显低温雨雪天气过程,海拔600米以上地区有雨夹雪或小到中雪;日平均气温大部地区下降10℃以上,部分地区下降8~10℃,高海拔地区低温雨雪冰冻风险较高。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气趋势
受南支槽和强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15―17日我县有强降温及雨雪天气过程,海拔600米以上地区有雨夹雪或小到中雪。日平均气温大部地区下降10℃以上,部分地区下降8~10℃;16―17日大部地区最低气温将降至2℃以下,海拔600米以上地区将降至-6~0℃。冷空气影响时山口河谷地区有6~7级阵风。其中:
15日,小雨,海拔800米以上地区有雨夹雪或小雪。
16日,小雨,海拔600米以上地区有雨夹雪或小到中雪。
17日,小雨,海拔600米以上地区有雨夹雪或小到中雪。
二、低温雨雪冰冻风险等级预报
1.较高风险区
中益乡、黄水镇、悦崃镇、枫木镇、石家乡、洗新乡、冷水镇、金铃乡、沙子镇、金竹乡、鱼池镇、三星乡、六塘乡、龙潭乡、马武镇。
2.有一定风险区
新乐乡、黄鹤镇、下路街道、万安街道、大歇镇、南宾街道、三河镇、桥头镇、龙沙镇、三益乡、万朝镇、沿溪镇、王场镇、西沱镇、王家乡、临溪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高度警惕近年来极端天气事件多发的客观情况,充分认识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涉及行业部门多、次生衍生灾害链长、对经济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科学指挥调度,制定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抓好重点领域防范。气象部门要加密监测、精准预报,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住建委要重点做好建筑施工领域的防风、防冻、防高空坠落措施,遇有恶劣天气严禁室外、露天施工作业。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管理,强化道路管控,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全力组织做好高海拔道路的除冰消雪工作,针对积雪结冰严重路段、主要桥梁、危险路段等重点防范部位,加强巡查巡护。教委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文旅委要强化景区人员管控,必要时采取限行、限流、关闭景区等措施。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做好预警信息传播,高度关注车站、码头等重点部位和农村、偏远山区等薄弱环节,严防临时建构筑物、农贸市场、简易大棚等垮塌,并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强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要高度关注特困群体,开展“冬送温暖”活动,确保“温暖过冬”。
(三)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发展改革、经济信息部门要统筹做好煤电油气稳定供应工作,及时做好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加强各类管线设备和通信设施的巡查检修,严防灾害性天气造成供应受阻和通信不畅等情况发生。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设施农业种植户、畜牧、水产养殖户等采取有效措施,加固农业基础设施,做好防寒抗冻管理。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及险情灾情发展变化,及时报告和处置突发事件。
附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一卡通
石柱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一卡通
应对 主体 |
各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
指挥机构 |
县气象防指 |
工作措施 |
1.监测预警 (1)气象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行业部门和单位做好本行业涉灾领域的监测预警,共享预测预报信息。 (2)气象防办牵头组织开展临灾(灾中)会商。 (3)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发布指令性预警信息。 (4)通过短信、互联网、大喇叭等渠道发布普适性信息,针对灾害高风险区域发布重点信息,对气象信息员、敏感行业关键岗位人员定点推送关键信息。 |
2.指挥调度 (1)气象防指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政府领导每日调度灾害高风险区和受灾地区应对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指导。 (2)各部门和乡镇(街道)靠前指挥,及时报告灾(险)情和应对措施。 (3)应急管理局和气象局核实重大灾(险)情,汇总上报整体情况。 | |
3.排查整治 (1)加强高海拔地区的道路、旅游景区、建筑施工场所、临时建筑物、农贸市场、船舶、港口以及农业、水、电、气、通讯等设施,危岩、滑坡等地灾隐患点的巡查排查。 (2)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超速以及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行为。 | |
4.先期处置 (1)针对高海拔地区、高风险区域,前置电力、通讯、供水保障、道路除冰扫雪等专业队伍和装备,保障先期处置需求。 (2)乡镇(街道)巡查辖区道路,对严重结冰、积雪路段实行临时管控,加强安全劝导。 | |
5.紧急管控 (1)教委停运受影响路段的校车。 (2)公安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管控,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及时发布道路管控路段、区域,引导市民合理出行;交通部门督促运输企业采取限时发班、停班、停线、绕行等措施,强化通航秩序管控,必要时采取禁航、限航措施。 (3)文旅委督促旅游景区加强危险区域管控,必要时采取限行、限流、停运景区车辆、关闭景区等措施。 (4)各部门强化合作,开通“绿色通道”,畅通受灾、受伤群众就医通道和应急抢险救援通道,及时输送人员、物资等。 (5)施工作业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防范工程质量问题和恶劣天气导致的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对不满足室外施工条件的,一律停止作业。 | |
6.抢险救援 (1)经济信息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组织电力、燃气供应部门快速抢修受损设备,恢复供电、供气。 (2)交通部门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快速抢通修复灾毁公路。 (3)城市管理局及时除冰扫雪,确保市政道路通畅;组织抢修城市受损供水管道,多渠道保障饮用水供应。 (4)水利部门组织水利工程和农村供水设施的抗灾抢险工作,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 (5)通信部门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抢修和恢复受损通信设施、线路。 (6)卫健委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救援等。 (7)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抢险,解救被困人员。 | |
7.群众安置 (1)应急管理局落实灾后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及时就医。 (2)教委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保障水、电、气及食堂的正常供应。 (3)交通部门做好收费站、服务区、港口及码头滞留旅客服务工作。 (4)文旅委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妥善安置,有序疏散景区滞留旅客。 (5)公安部门强化不稳定因素摸排,维护受灾区域现场及周边秩序。 | |
8.舆论宣传 (1)气象防办通过主流媒体报道等方式,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宣传部门以强化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出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做好舆情引导。 | |
9.善后恢复 组织伤员救治、遇难慰问、保险赔付、社会动员、志愿捐助等,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 |
10.总结报告 (1)全面统计受灾情况; (2)开展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总结; (3)视情况组织开展灾害调查评估,指导后续工作。 |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