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报送石柱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报告
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石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2019〕217号)、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石委农办发〔2021〕47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报送石柱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报告》(石乡振文〔2022〕26号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长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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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乡振文〔2022〕 26 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报送石柱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报告
市乡村振兴局:
按照贵局通知要求,结合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4号)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程序,精准建立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并经领导小组审定,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库入库原则
(一)仍然坚持“负面清单制度”原则。重点围绕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规划项目。不得规划以下项目:大中型基础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工业以及其它与巩固脱贫成果无关的项目;盲目提高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与巩固脱贫成果目标不直接、与脱贫户自身发展不密切的项目;群众不知晓、未进行充分论证的项目;与脱贫户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负面影响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
(二)仍然坚持严格执行“入库程序”原则。项目库仍然按照村级规划申报、乡镇审核、部门把关、县级审定的程序进行动态管理。一是逐村逐户谋划项目。以村为基本单元,以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为基本对象,逐村逐户调查摸底,聚焦影响和制约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项目,召开村级群众代表大会,集体决策形成村级规划项目。二是乡镇(街道)审核。各乡镇(街道)及时汇总研究村级申报项目,重点对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审核。三是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审核责任,重点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特别是市场风险、环保准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绩效目标等进行论证审核。
(三)仍然坚持“应整尽整、因需而整、总体规模稳定”原则。由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建立各行业部门全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前几年项目库建立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指导各部门按照“应整尽整、因需而整、总体规模稳定”原则,适度控制规模,合理建立项目库。
(四)仍然坚持动态管理原则。仍坚持年初预定、年中调整、年末定型的动态管理原则。下一步,将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进一步明确,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等重点区域,及时调整完善项目库。
二、项目库规模
石柱县2022年度项目库规划项目共526个,项目总投资8.21亿元。
特此报告
附件:石柱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
备案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 7日
(联系人:谭胜兰,联系电话:023-73378595,QQ:100588060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