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石柱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情况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4号)、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石委农办发〔2021〕47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报送石柱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报告》(石乡振文〔2021〕169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长期公示。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73332096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23-73378201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报送石柱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报告
市乡村振兴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统一部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4号)文件精神,坚持年初预定、年中调整、年末定型的动态管理原则。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库入库程序,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状,充分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对2022年项目库进行了会商、初审,报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库入库原则
(一)仍然坚持“负面清单制度”原则。重点围绕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规划项目。不得规划以下项目:大中型基础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工业以及其它与巩固脱贫成果无关的项目;盲目提高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与巩固脱贫成果目标不直接、与脱贫户自身发展不密切的项目;群众不知晓、未进行充分论证的项目;与脱贫户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负面影响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
(二)仍然坚持严格执行“入库程序”原则。项目库仍然按照村级规划申报、乡镇审核、部门把关、县级审定的程序进行动态管理。一是逐村逐户谋划项目。以村为基本单元,以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为基本对象,逐村逐户调查摸底,聚焦影响和制约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项目,召开村级群众代表大会,集体决策形成村级规划项目。二是乡镇(街道)审核。各乡镇(街道)及时汇总研究村级申报项目,重点对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审核。三是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审核责任,重点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特别是市场风险、环保准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绩效目标等进行论证审核。
(三)项目规划和安排分轻重缓急,坚持“两优先两结合”原则。一是帮扶政策类项目优先保障。巩固脱贫保(原精准脱贫保)、教育资助、医疗救助、小额信贷贴息、扶贫培训等项目优先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测算好全年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批规划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申请入库。二是续建项目优先安排。深调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擦耳岩水库建设、坡耕地水土保持等分批次下达项目优先安排。三是结合乡村振兴规划项目。瞄准全县乡村振兴“1+3+9”重点帮扶乡镇、村和乡村振兴示范带等重点区域,结合乡村振兴规划,本着量力而行、分年度实施的原则,合理规划项目。四是结合2021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规模、行业要求和巩固脱贫成果需要,合理安排确定其他项目。
二、项目库规模
石柱县2022年度项目库规划项目共524个,项目总投资8.3亿元。
特此报告
附件:1.石柱县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
目库统计表
2.石柱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
案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0日
(联系人:陈满,联系电话:023-73378595,QQ:34960616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