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建设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县级部门:
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提前批资金使用和项目计划的通知》和《石柱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培训会》精神,现就建设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建设坚持原则
(一)仍然坚持“负面清单制度”原则。重点围绕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规划项目。不得规划以下项目:大中型基础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工业以及其它与巩固脱贫成果无关的项目;盲目提高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与巩固脱贫成果目标不直接、与脱贫户自身发展不密切的项目;群众不知晓、未进行充分论证的项目;与脱贫户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负面影响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
(二)仍然坚持严格执行“入库程序”原则。项目库仍然按照村级规划申报、乡镇审核、部门把关、县级审定的程序进行动态管理。一是逐村逐户谋划项目。以村为基本单元,以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为基本对象,逐村逐户调查摸底,聚焦影响和制约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项目,召开村级群众代表大会,集体决策形成村级规划项目。二是乡镇(街道)审核。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汇总研究村级申报项目,重点对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审核。三是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重点对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特别是市场风险、环保准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绩效目标等进行论证审核。
(三)仍然坚持“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安排一批”原则。为了实现年终项目库项目实施比例达100%的目标,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库采取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安排一批的办法,每月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审核入库一批项目,安排资金一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储备,结合本部门全年资金来源情况,合理控制项目规模,建立本部门全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库。在每月安排资金时,能迅速提出成熟项目,确保资金安排后能及时开工,年底项目能完工、资金支付能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四)项目规划和安排要分轻重缓急,坚持“两优先一结合”原则。一是帮扶政策类项目优先保障。巩固脱贫保(原精准脱贫保)、教育资助、医疗救助、小额信贷贴息、扶贫培训等项目优先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测算好全年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批规划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申请入库(不需要村级规划、乡镇审核环节的资料)。二是续建项目优先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擦耳岩水库建、坡耕地水土保持等分批次下达项目;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面源污染等预下达项目优先安排。三是结合资金规模、行业要求和巩固脱贫成果需要,合理安排确定其他项目。
二、项目库入库程序资料
(一)村级规划申报资料:一是村级研究上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申报项目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同时附申报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表》(详见附件),会议影像资料。二是公示照片。要求将村级研究上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以及上报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表》一并在村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格式和公示要素要严格按照石扶领办〔2019〕116 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乡镇审核资料。一是乡镇(街道)对村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审核的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同时附申报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表》(详见附件),会议影像资料。二是公示照片。要求将乡镇(街道)审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以及上报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表》一并在村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格式和公示要素要严格按照石扶领办〔2019〕116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资料。经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书面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入库申请(需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表》)。
三、报送方式及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主动对接行业主管部门,搞清政策,摸清家底,合理规划和申报项目。于2021年2月22日前,完成村级规划和乡镇审核工作,书面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入库申请,并将村级规划和乡镇审核资料电子版报县扶贫办备案,原始纸质资料归档备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靠前服务,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项目规划和申报工作。于2021年2月26日前,督促乡镇(街道)完成项目审核和部门审核工作,建立本部门的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同时,根据提前批资金到位情况和《石柱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培训会》精神,按照项目成熟度和轻重缓急原则,提出第一批入库项目,书面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入库申请。
附件:石柱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备案表
(样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