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报送石柱县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报告
日期:2021-07-26
大 中 小
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4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及时启动全县2021年度脱项目库调整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库调整原则
一是坚持“负面清单”原则。严格按照文件精神,项目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的项目,均不得纳入项目库。对已入库项目进行再次核实清理,新增入库项目库属于“负面清单”项目的坚决不允许入库。
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入库。未按照编制程序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入库。
三是补充完善已入库项目信息。对已入库项目开展自查,确保入库项目精准、填报内容完善,力争实现项目库、实际情况、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子系统管理信息的“三统一”。
二、调整后项目库规模
石柱县2021年度项目库规划项目共392个,项目总投资73643.9万元,其中衔接资金16721.52万元,其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56922.38万元。
特此报告
附件:重庆市石柱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明细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1年7月26日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73332096;县级业务部门电话:73378201;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