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报送石柱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年初方案的报告
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石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2019〕217号)、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石委农办发〔2021〕47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报送石柱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初方案的报告》(石财文〔2023〕52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长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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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报送石柱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年初方案的报告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2〕2号)以及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6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召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相关工作,并制定了《石柱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初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该《方案》予以呈报。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因需而整、应整尽整”原则。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成效以及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在整合资金清单范围内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
(二)坚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择项目原则。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安排使用整合资金,不得安排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设立基金、注资企业、垫资或回购。
(三)坚持聚焦重点的原则。着眼于“两不愁三保障”及农村饮水安全,重点向“1+3+9”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倾斜。
二、整合规模
石柱县2023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年初规模为32643.21万元,涉及项目245个,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19547.1万元,涉及项目160个;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11142.33万元,涉及项目78个;其他类项目1953.78万元,涉及项目7个。
三、资金管理
围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取得实效这一核心目标,加强项目资金审核、跟踪监督,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加强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确保整合资金规范使用,切实提高整合资金使用绩效。
特此报告
附件:石柱县2023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3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