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石柱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石委农办发〔2021〕47号)文件要求,现将《石柱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长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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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报送石柱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报告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精神以及结合市级联合会审反馈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召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相关工作,修改、补充、完善了《石柱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批准,现将该《方案》予以呈报。
一、《方案》编制原则
坚持“因需而整、应整尽整”原则。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成效以及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在整合资金清单范围内统筹安排整合资金。坚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选择项目原则。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安排使用整合资金,不得安排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设立基金、注资企业、垫资或回购。
二、整合规模
石柱县2021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规模为61270.92万元,涉及项目681个,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1951.74万元,涉及项目305个;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26740.65万元,涉及项目332个;其他类项目2578.53万元,涉及项目44个。
附件:石柱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0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