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报送石柱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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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19〕8号)、《关于2019年度贫困区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审查情况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19〕1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2019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际安排情况,对石柱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修定完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排原则
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安排使用整合资金,不得安排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
二、整合规模
我县2019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1804.23万元(中央资金56717.23万元、市级资金13332万元、县级资金1755万元)涉及项目1408个,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54367.22万元,涉及项目1007个;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17437.01万元,涉及项目401个。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73332096;县级业务部门监督电话:73378201;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石柱县2019年度石柱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表
2019年11月16日已公示,因网站集约化相关要求原网站已关闭,现按要求进行二次公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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