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石柱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贫困区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审查情况的通报》(渝扶组办发〔2020〕94号)反馈我县年度整合方案合规性审查结果。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完善年度整合方案。现将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一、《方案》修改完善原则
一是坚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原则。按照市级审查反馈意见,点对点补充缺少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项目,完善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不具体、不合理项目;坚持“举一反三”的原则,对纳入年度整合方案涉及项目逐一自查并完善相关信息。二是坚持“因需而整、应整尽整”原则。根据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在整合资金清单范围内统筹安排整合资金。三是确保当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规模不能低于上年水平,增加财政涉农资金10135万元进入年度整合方案。四是坚持从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选择项目原则。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安排使用整合资金,不得安排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包括: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因疫情影响,新增规划的有助于贫困群众增收的短平快项目,吸纳劳动力多,带动能力强的就业支持项目,直接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两不愁三保障”项目等,灾后重建项目采取简化入库程序,先入库再安排。
二、整合规模
我县2020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1812.49万元(中央资金52453.6万元、市级资金12297.94万元、县级资金7060.9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710万元,县级危房改造资金2350.95万元)涉及项目1086个,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8663.09万元(含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10个,资金5081.25万元),涉及项目414个;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33149.4万元,涉及项目672个。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73332096;县级业务部门监督电话:73378201;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石柱县2020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