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优化调整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部分项目资金的通知
按照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石委农办发〔2021〕47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优化调整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部分项目资金的通知》(石财〔2024〕442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长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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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23-7333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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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财〔2024〕442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优化调整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部分
项目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委、三星乡人民政府:
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对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部分项目资金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项目结题后收回结余资金和申报后核减资金共11个项目,涉及资金616.44849万元。重新安排项目3个,资金616.44849万元,其中: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2个,资金307.10849万元;县级产业项目1个,资金309.34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加快项目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本通知后,迅速启动项目,加强项目指导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及绩效的经常性监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规范制度管理、督办落实等机制。对涉农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附件:1.石柱县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部分项目资金计划指标
调整表
2.石柱县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部分资金计划指标调整后安排项目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