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优化调整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第二批资金 部分项目的通知
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石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2019〕217号)、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石委农办发〔2021〕47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优化调整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第二批资金部分项目的通知》(石财〔2024〕272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长期公示。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73332096
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23-73332167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石财〔2024〕272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优化调整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第二批资金
部分项目的通知
桥头镇、三河镇、鱼池镇,石家乡、六塘乡、三星乡,县民族宗教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交通局:
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对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第二批资金的部分项目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取消项目5个。分别是:赵山村养殖产业提升配套项目、野鹤村集体猪场提升项目、桥头镇长沙村艺术写生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和中益黄精初加工生产线改建提升项目(2024年市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验置换项目)、下路街道醉美乡村民宿项目未招引到业主,下路街道主动放弃。共计955万元。
(二)指标调减项目5个。分别是:石柱县2024年中药材GAP基地建设项目调减227万元、石柱县2023年粮油产业发展补助项目调减122万元、石柱县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调减24.88万元、石柱县2023年农业全产业链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调减13.822625万元、石柱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调减64.44万元,共计452.142625万元。
(三)将优化后资金(1114.93万元)重新安排到项目。拟安排项目10个,其中:县级议定项目4个,640万元(附件3序号1—4);县级乡村振兴重点项目2个,245万元(附件3序号5—6);续建项目4个,292.93万元(附件3序号7—10)。
二、相关要求
(一)加快项目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迅速启动项目,加强项目指导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对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及绩效的经常性监督;各业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规范制度管理、督办落实等机制。对涉农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附件:1.石柱县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第二批资金拟取消项目表
2.石柱县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第二批资金指标调整表
3.石柱县财政涉农资金2024年第二批资金调整后拟安排项目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7月 20日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