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石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石柱县分校、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康养学院(重庆开放大学康养学院):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现将《石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2日
石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73号)、《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3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石财〔2025〕148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全县常规县级示范培育高素质农民300人。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一)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开展培训
一是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二是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聚焦水稻、大豆、玉米、油菜等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机手。三是以中药材、辣椒、果蔬、烤烟等种植理论、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含农业类强制性国家标准)和绿色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结合农业特色,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
(二)围绕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进行培训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有关要求,广泛普及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提升农民保 护传承农耕文化、践行移风易俗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培养一批乡村文艺创作者、乡村文化传播者和农文旅融合型产业带头人。二是围绕乡村建设、治理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开展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
三、培训实施
(一)建立培育对象人才库。围绕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培训需求摸底,对有一定文化水平,有生产能力,有一定产业基础,有参训意愿,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经本人申请并审核确认后,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人才库,展开分类分批次培训。
(二)优化培育教学模式。坚持“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的原则。主要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农业产业发展紧缺性人才开展培育,着重以帮助学员学习政策、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升能力为目标。各单位要根据农事农时特点和农民实际情况开展培训,县级示范班(一个班次)集中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20天,且需根据农事时节分段教学;原则上一个班次不超过50人,鼓励举办30人的小小班。
(三)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承担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一班一案”精心设计课程。原则上要少“课堂学”,多“实践练”,以实践教学、观摩交流为主,课堂教学为辅,课堂多采用案例教学、互动教学方式,提高学习兴趣和培育实效。设置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能力拓展三类课程模块,其中综合素养课原则上按照总学时数的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20%,鼓励线上学习能力拓展课,线上学习学时不超过总学时数15%(1学时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授课教师原则上从市、县级师资库中选择。
(四)强化培训监督管理。各单位在培训前按要求认真制定开班计划和一班一方案,并在系统上进行填报。县农业农村委严格审核培训方案的可行性、实效性,真实性。培训过程中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管,对“凑人头”“学时缩水”等影响培育质量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实时收集整理每一堂课结束后学员对该门课程内容、授课方式的反馈意见,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培育工作每个环节都规范有序,切实保障培训质量。
(五)做实培训跟踪服务。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各单位要及时组建服务指导团队对培训学员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对接、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六)加强信息档案管理。各有关单位应将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同步到“巴渝新农人培育”应用,及时更新相关培育、课程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情况。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档案,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培育档案至少保存5年。
四、资金安排及支付要求
(一)资金安排。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石财〔2025〕148号)安排,石柱县2025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共计112万元。
(二)支付范围。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其资金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支出,包括为提高农民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所开展的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评价认定和总结验收等培育环节必需的相关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三)支付标准。严格按照一班一方案经费预算进行支付。课堂教学每人每学时40元,实践教学、观摩交流按实际支出进行测算,需求摸底和跟踪服务不得超过总培训费用的15%。
(四)支付方式。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实行报账制,分两个阶段实行报账。第一阶段:培训机构严格按照一班一方案完成培训任务,并将培训资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委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拨付培训费用。第二阶段:培训机构一年内完成2次跟踪服务,并将跟踪服务资料提交县农业农村委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拨付跟踪服务费。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培育高素质农民作为服务支撑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和人才保障。要完善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做好培训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工作,指导规范办班,监督办班质量。
(二)强化资金监管。严格遵守中央、市、县财政资金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所有资金必须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文件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三)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做好宣传,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挖掘培育典型、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工作知晓度和农民认可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工作进度。各有关单位按照各培训班举办时段积极动员有需求的学员参训并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开展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结报县农业农村委农村社会事业科。
县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及电话:金艳,13752828477
管理系统技术支撑联系人及电话:吴瑞,13558746554
附件:1.2025年石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办班计划
2.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
《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