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日期: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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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村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二)补贴依据。以2004年计税耕地面积为基础,扣除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面积后实际耕种面积为补贴依据。
(三)补贴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上年结转资金测算确定。
(四)补贴程序。根据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村社对补贴农户进行摸底登记并核实申报面积,各乡镇(街道)按照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下载补贴公示表或者参照平台格式制作公示内容,打印盖章后在各村组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及时核查纠正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通过“一表通”反馈到县农业农村委,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的数据为最终确认数据,当年内不得修改。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公示,县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咨询地址及电话
县农业农村委办公地址: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街18号406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333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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