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博陵生猪养殖场选址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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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4〕1号)要求,我委于2025年12月10日组织专家组对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博陵生猪养殖场,地址:石柱县悦崃镇寺院村河凉组)选址条件进行现场风险评估,经评估,总得分81分,基本符合选址要求,给予通过。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信息反馈。联系人:李杰,电话18883534968,邮箱:1095228353@qq.com。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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