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的公告
日期: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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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GB/T16877-2008 拖拉机禁用与报废》和《NY/T 1875-2010 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各乡镇(街道)的清理摸排情况,决定对已报废、注册登记超十年及连续三年未参加年检的渝0102318等25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予以公告注销,其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同时作废。
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印发60日内持行驶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县农业农村委查询。(联系人:曾正锋,联系电话:023—73338150,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望江豪庭4楼)
特此公告。
附件:石柱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注销名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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