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拟聘人员公示
日期: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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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选聘原则和要求开展选聘工作。目前已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了初审,现将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9日—6月2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驻农业农村委纪检组(电话:023—73332494)或县农业农村委(电话:023-73330656)反映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石柱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公示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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