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石柱红”辣椒土特产馆建设项目的公告
“石柱红”辣椒土特产馆建设项目是石柱辣椒地标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子项目,采取公开申报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石柱红”辣椒土特产馆,推介展示石柱辣椒全产业链发展集成与科研成果等。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确保项目的落地实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柱红”辣椒土特产馆项目。
二、建设地点
石柱县城区内、辣椒主产区场镇,高速路口、火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节点。
三、建设期限
2024年8月-2024年11月。
四、建设内容及主要功能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石柱红”辣椒土特产馆,面积350平方米以上,包括场地装修、辣椒文化氛围打造等建设内容,重点建设以辣椒为主的农特产品线下展销和品鉴体验区,产品展示和视频屏幕宣传区,可配套建设线上短视频推广、直播带货营销区、商务洽谈区等。
五、投资比例
项目预算总投资不低于9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45万元,企业自筹按照不低于50%的标准,即企业自筹不低于45万元。项目建成后,“石柱红”辣椒土特产馆作为我县对外宣传展示辣椒产业的窗口,为全县辣椒宣传推介提供公共服务。
六、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正常开展经营活动3年以上,目前仍在稳定运行的企业。(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备“石柱红”辣椒土特产馆建设的相关基础条件,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水电气讯等配套设施完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具有独立承担和履行法律法规、经济责任的能力。
(五)具有依法纳税和良好商业信誉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
(七)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资质证明真实性承诺书和廉洁诚信承诺书。
七、有关要求
(一)编制方案。申报企业必须提供“石柱红”辣椒土特产馆实施方案,并附设计图和项目概算说明书。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8日18:00。
(三)报名方法。请有意向的企业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资质证明、实施方案和设计图及项目概算说明书等材料(纸质件一式3份,编制目录,胶装成册,电子件一份),到重庆市石柱县南宾街道玉带北路18号县农业农村委302室报名。申报材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定。县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文件进行综合评比,评审结果提交县委农业农村工委研究确定。
(五)批复建设。根据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审定的结果,下达项目批复,实施主体按项目批复启动建设。
八、有关要求
(一)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取消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审计不过关的项目,将按规定扣减补助资金或追回全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二)项目申报联系人:黄显科,联系电话:023-7333070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