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3年石柱县县级“四化”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组织拟定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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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石柱县县级“四化”家庭农场创建实施方案〉和〈2023年石柱县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组织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发〔2023〕253号)精神,各家庭农场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本年度评选进行了自愿申报。各乡镇(街道)对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真实性进行了审查,县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进行了评审,拟定以下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县级“四化”家庭农场和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组织(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委纪检组(电话:023-73332494)或县农业农村委(电话:023-73330656)反映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3年石柱县县级“四化”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组织拟定名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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