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3年第三批拟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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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石柱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发〔2023〕28号)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再次补充申报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石农发〔2023〕214号)精神,各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了自愿申报。我委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经各社会化服务组织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农业农村委业务科室复核评审、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审定,现将拟实施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1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委纪检组(电话:023-73332494)或县农业农村委(电话:023-73330656)反映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如公示无异议,将批复实施。
附件:石柱县2023年第三批拟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公示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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