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 示范项目招商信息
石柱县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已经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批复立项,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高效推进产业发展利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拟在全社会寻求项目施工运营意向合作企业,现就本项目有关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石柱县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二)建设范围
本项目主要涉及石家乡石龙村、黄龙村、凤凰村,龙沙镇长坪村、永丰村,六塘乡三坪村,下路街道高鹿村、高平村、红岩社区、天泉村,悦崃镇寺院村、水桥村,三益乡大堡村、寨上村,共6个乡镇(街道)14个村社。
(三)项目内容
石柱县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面积共3.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以“改大、改水、改路、改土”为主,达到大中型机械化作业标准,实现“宜机宜耕、能排能灌、高产稳产、旱涝保收”建设目标。同时对改造提升后的项目区开展集中流转,实现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粮食综合产能。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48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市级专项债资金。
二、 施工运营主体基本条件及运营要求
(一)基本条件
施工运营主体(或联合体牵头主体)企业注册于中国境内,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运营要求
施工运营主体(或联合体牵头主体)企业需承诺项目区建成后至少运营10年,承担180元/(年·亩)的专项债资金利息偿还;需承诺项目区经营期间所有耕地不撂荒、粮食产量稳中有升,且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粮油作物。
三、联系方式
信息发布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023-73332843,1818222951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