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企业及专业合作社: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广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现就2023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千吨级秸秆“五化”处理能力和处理设备,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项目自筹能力。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参考附件1)。
3.具有千吨级秸秆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4.申请财政补助环节没有享受过财政补助的承诺。
四、补助环节及标准
1.机器设备。财政资金补助40%,实施主体自筹60%。
2.秸秆收储仓库。财政资金补助200元/平方。
3.秸秆综合利用菌(剂)。菌(剂)每吨补助2万元。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实施主体按通知要求,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7月3日前将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5份交到县农业农村委生态站(高成大厦16楼)。
2.县生态站就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3.县农业农村委项目科组织人员对项目申报主体采用实地考察并进行评分方式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4.确定实施主体后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无异议后即确定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向唯林联系电话:73335600 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高成大厦160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行(产)业分类:生态
石柱县2023年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石柱县2023年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向唯林 职务/职称:生态站
办公电话:73335600 手机:
填制日期:2023年 月 日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
(二)项目实施范围
(三)项目内容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万元,资金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资金。
(二)资金具体用途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 XX等,具体用途见下表。
石柱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概算表
资金使用方向 |
资金投入(万元) |
用途及标准 | ||
总投入 |
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