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工作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工作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立项申报、监督实施、验收评估等工作。
(2)负责管理、指导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
(3)负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参与“雨露计划”、就业创业、中高职教育扶贫培训,加强贫困农村干部政策业务培训、残疾人技能培训和贫困大学生救助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现有扶贫开发工作事务中心一个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县乡村振兴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无下设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180.8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8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8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0万元,农林水支出139.39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180.8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0.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84万元,比2023年增加18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180.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二级单位纳入独立预算,项目支出0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87万元,比2023年增加4.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0.78万元,比2023年增加0.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二级单位纳入独立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9万元,比2023年增加4.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属二级单位纳入独立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0.84万元,比2023年增加180.8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下属二级单位纳入独立预算,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8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陶谭平 联系方式:023-7337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