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554060187K/2024-0001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武陵山研究院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武陵山研究院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特色种质资源的收集、评价及利用。

2、负责育种材料的提纯、复壮、创制,植物新品种的选育。

3、负责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筛选、推广,开展科技成果的推广与转化。

4、负责简化高效栽培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与集成。

5、负责指导以辣椒、马铃薯、中药材、特色资源植物等为主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6、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科技项目。

7、负责为石柱县乃至整个武陵山区特色山地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8、负责开展科学技术培训、咨询、指导等服务。

9、承担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和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1、综合科。负责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会务、保密、督查督办、信息、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安全、信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党建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工作;负责武陵山研究院科技项目立项、实施和科技奖励申报;负责武陵山研究院知识产权管理和对外科技合作。

2、马铃薯研究科。负责拟订马铃薯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负责开展马铃薯种质资源材料收集、评价、利用和新品种选育工作;负责原种繁育;负责马铃薯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筛选、推广;负责实用技术培训、指导等科技服务;负责组织实施马铃薯科技项目。

3、辣椒研究科。负责拟订辣椒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负责开展辣椒种质资源材料收集、提纯、利用和新品种选育工作;负责辣椒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筛选、推广;负责辣椒实用技术培训、咨询、指导;负责辣椒科技成果转化及指导;负责组织实施辣椒科技项目。

4、中药材及资源植物研究科。负责开展以黄连、前胡、紫菀、紫苏等为主的中药材和药食同源植物种质资源收集、评价、利用,新品种选育工作;负责中药材和药食同源植物的药理成分分析及形成机制解析研究;负责开展植物生理生化基础研究;负责以荞麦、莼菜等为主的特色资源植物种植资源收集、评价、利用,遗传育种研究;负责中药材和药食同源植物新品种的引进、筛选、推广;负责中药材、药食同源、特色资源植物实用技术培训;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项目。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3.59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4.4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3.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1万元,农林水支出18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9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4.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4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59万元,比2023年增加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4.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武陵山研究院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事项;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计划安排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计划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杜鹃     联系方式:023-7333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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