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拟定规范性文件,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全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执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推进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量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推进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各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会同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农业援外相关工作。
14.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13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办公室(党建办)、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财务科、发展规划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农业生态与农村环境建设科、农业项目科、科教信息科、粮油和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畜牧兽医和渔业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农业(黄连)文化遗产管理办公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1个,分别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093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93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0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9350.3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350.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0935.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8万元,农林水支出33649.1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94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9350.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2.5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287.8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35.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35.34万元,比2023年增加83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7.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62.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项目支出35658.0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建设与利用、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8287.82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发展及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等增加。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87.50万元,比2023年减少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事项;公务接待费40.90万元,比2023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60万元,比2023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59.15万元,比2023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82.8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杜鹃 联系方式:023-7333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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