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554060187K/2021-0001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

1、参与畜牧、渔业产业经济布局、推进畜牧、渔产业化发展和畜牧、渔业企业(业主)的培育等工作。

    2、负责提供畜牧、渔业产业技术、实用性新技术筛选、试验与测试,畜牧、渔业生产统计、监测等服务。

    3、负责开展畜禽良种繁育,畜禽和饲料饲草品种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

    4、承担种畜禽技术指导,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等工作。

5、参与畜牧、渔业产业项目建设、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指导。

6、负责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

(二)单位构成

石柱县畜牧产业中心,共有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编制18人,实有人数18人,退休人员14人,车辆5辆。

石柱县畜牧产业中心属于二级预算单位.

内设机构有4,即:综合科、蜂业科、畜牧科、疫病控制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830.8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14.8598万元,上年结转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0年减少483.34 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517.3972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30.859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830.859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8.522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98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9.561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483.3472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4.05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17.3972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30.859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30.8598  万元,比2020年减少 483.347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85 万元,比2020年增加34.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调资,绩效工资标准上调等原因,主要用于保障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77万元,比2020年减少5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养殖业保险保费县级配套项目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等项目费用减少,主要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收贮点运行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20年增加0  万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17 万元,比2020年减少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0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费3.5  万元,比2020年减少3.5 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市级部门的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5  万元,比2020年增加2.5 万元,主要原因是下乡检查畜牧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0年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购置公务车的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6.9023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1.9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76.9023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902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4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马卫容  联系方式:023-7333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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