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拟定规范性文件,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全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执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推进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负责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推进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各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会同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农业援外相关工作。
14.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据上述职责,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设1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建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察督办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党内法规、目标管理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会同开展县级农村工作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县级农村工作系统知识分子、统战、群团、民族和宗教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新闻宣传和舆情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网络安全。承担农业农村人才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2.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承担农业农村工作全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指导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相对集中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
3.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并组织落实。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拟订部门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发展规划科。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分析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有关工作。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牵头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助农业对外开放工作。会同开展农业外事、外经、外授、对口支援和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承担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有关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有关工作,承担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有关工作。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乡村产业发展科。承担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起草全县经济作物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提出经济作物区域布局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建议。推进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和绿色种植制度构建。组织开展经济作物生产信息调度分析。提出经济作物产品产需调控建议。
7.农产品质量监管科。贯彻执行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发展政策和农产品加工业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体系、技术研发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农业生态与农村环境建设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拟订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9.农业项目科。组织编制全县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贯彻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承担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工作。
10.科教信息科。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智慧农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服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开展农业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训,推进实施职业农民制度。
11.粮油和种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拟订全县粮油、农作物种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和肥料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承担抗灾救灾、节水农业、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情信息工作。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农机作业安全。组织编制全县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做好评定耕地质量等级工作。开展设施农业的发展和设施农用地有关审核备案、后续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
12.畜牧兽医和渔业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拟订全县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种业、兽医事业、畜禽屠宰行业和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良种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规模化饲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责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渔业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动植物保护和病害防控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承担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3.农业(黄连)文化遗产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县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与利用;承担黄连生产、粗加工技术集成及培训指导;承担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农业资源、农业文化、传统工艺、生态环境等保护;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工作,发掘并展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生态价值;宣传、普及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知识。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作物种子站、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田建设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武陵山研究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动物卫生检查站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8,011.54万元,支出总计28,011.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11.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8,01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11.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11.5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8,011.5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8,011.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其中:基本支出4,752.86万元,占17%;项目支出23,258.68万元,占8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011.5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011.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4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41.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57.28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41.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41.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46.4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12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78万元,下降49.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1.61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64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51.4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65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1,126.55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6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土壤项目减少。
(5)农林水支出22,692.18万元,占8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86.93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发展减少。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8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增加。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182.8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5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75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3.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23.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62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9.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本年支出2,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4.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我委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8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
公务接待费39.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检查、督查和项目审查、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9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570批次3,3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6.2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1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在县农业农村委本级核算,今年新增汇总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8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3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6.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6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7%。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第三方服务、工程项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299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
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专项名称 |
石柱县2022年三河镇川主社区200亩稻田整治提升项目 |
联系人 及电话 |
73330967 |
||||
|
主管部门 |
县农业农村委 |
预算单位 |
县农业农村委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
年度总金额 |
398 |
398 |
398 |
100% |
|||
|
其中:市级支出 |
/ |
||||||
|
补助区县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1.稻谷运输轨道建设及配备相应设施设备,新建轨道工程主体结构及铺设1066米,并配套稻谷运输车2列、稻谷运输车云智造数据监控系统2套和安全生产及作业人员控制系统1套等。 2.生产便道提升工程,修复和整治生产便道长819米,宽3.5米;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长384米,并对沥青路面改色及彩绘的方式进行二次打造等建设内容。 3.五彩稻田工程购买水稻种子500斤(含非彩色水稻种子)、肥料680斤、稻田杀虫剂260套、稻田除草剂280套、拌种剂和壮秧剂共360套等内容。 |
1.稻谷运输轨道建设及配备相应设施设备,新建轨道工程主体结构及铺设1066米,并配套稻谷运输车2列、稻谷运输车云智造数据监控系统2套和安全生产及作业人员控制系统1套等。 2.生产便道提升工程,修复和整治生产便道长819米,宽3.5米;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长384米,并对沥青路面改色及彩绘的方式进行二次打造等建设内容。 3.五彩稻田工程,购买水稻种子500斤(含非彩色水稻种子)、肥料680斤、稻田杀虫剂260套、稻田除草剂280套、拌种剂和壮秧剂共360套等内容。 |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具体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
数量指标 |
完成预算批复工程量 |
100% |
100% |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0% |
90% |
正在完善竣工结算资料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工 |
100% |
100% |
||||
|
成本指标 |
完成预算内资金偏离度低于10% |
398 |
398 |
||||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实施后,促进农旅产业融合,改善项目区范围内基础设施条件,整治人居环境,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
促进农旅产业融合 |
促进农旅产业融合 |
||||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聘用了当地农户,增加了农户的临时务工收入 |
增加临时务工收入 |
增加临时务工收入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有效农产品产量,改善生态环境 |
长期受益 |
长期受益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旅融合发展。 |
促进农旅融合发展 |
促进农旅融合发展 |
||||
|
业务管理指标 |
管理制度健全 |
管理制度健全 |
管理制度健全 |
||||
|
财务管理指标 |
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100% |
100% |
||||
|
项目受益农户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95% |
95% |
95% |
||||
|
其他说明 |
无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石柱县2022年三河镇川主社区200亩稻田整治提升项目绩效自评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完成后,促进农旅产业融合,改善项目区范围内基础设施条件,整治人居环境,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8万元,执行数为39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1.稻谷运输轨道建设及配备相应设施设备,新建轨道工程主体结构及铺设1066米,并配套稻谷运输车2列、稻谷运输车云智造数据监控系统2套和安全生产及作业人员控制系统1套等。2.生产便道提升工程,修复和整治生产便道长819米,宽3.5米;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长384米,并对沥青路面改色及彩绘的方式进行二次打造等建设内容。3.五彩稻田工程,购买水稻种子500斤(含非彩色水稻种子)、肥料680斤、稻田杀虫剂260套、稻田除草剂280套、拌种剂和壮秧剂共360套等内容。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旅融合发展。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3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