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农(渔业)罚〔2026〕23号


当事人:周**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5**********
工作单位和职务:无
联系电话:13*******

住所:重庆市石柱县*****      

当事人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

2026年3月5日下午,当事人周**同马**、马**、冉**3人到沿溪镇长江支流沿溪河两汇桥河段锚鱼及射鱼,被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忠县派出所民警现场抓获,并将其带回忠县派出所立案调查;并于3月6日邀请石柱县农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到忠县派出所做了案件认定。经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忠县派出所对当事人周**等4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侦查,认为该案当事人周**违法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于2026年3月25日将该案移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查处。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核查,周**等4人在长江支流沿溪河两汇桥射鱼、锚鱼的水域属于《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渝农发〔2020〕148号)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名录——其他重点水域(石柱县)中的编号4:沿溪河(长江支流),是长江流域重点禁捕水域。2026年3月 31 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对当事人周**使用锚鱼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26年3月31日上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罗风华、马卫容2人对当事人周**进行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在对当事人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态度端正,对其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经查: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询问笔录》1份;记述了当事人供述其非法捕捞的事实;

2、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忠县派出所移交案件卷宗1份(79页),记述了当事人基本信息及公安机关案件侦办的详细过程和相关资料。                                

2026年4月3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石农(渔业)罚告〔2026〕23号),并向当事人告知了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陈述、申辩,未提出异议。                                              

                             

本机关认为:

当事人非法捕捞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炸鱼、毒鱼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擅自捕捞国家规定禁止捕捞的珍贵水生动物的,在内陆水域处五十元至五千元罚款,在海洋处五百元至五万元罚款”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减轻处罚应当低于最低罚款数额,从轻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到最高罚款数额这一幅度的30%以下确定(包含本数),从重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到最高罚款数额这一幅度的70%以上确定(包含本数),一般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到最高罚款数额这一幅度的30%—70%实施行政处罚(不包含本数);”之规定。鉴于你没有符合“从轻”、“减轻”、“从重”的情形条件,适用一般处罚。由于本案中的渔获物为当事人周**与其他3人共同所得渔获物,渔获物已在马**、冉**案件中拟作处理。本机关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罚款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微信公众号“石柱县财政局”公共缴费平台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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