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554060187K/2025-0002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石农发〔2025〕154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5年辣椒规模基地申报验收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5-12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5年辣椒规模基地申报验收工作的通知


辣椒规模基地建设业主、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加快落实辣椒产业激励政策强化辣椒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辣椒种植技术水平,促进椒农增收、产业增效助推我县辣椒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辣椒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石农发〔202541号)文件,现就2025年辣椒规模基地申报验收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验收内容

对县域内农业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新建的辣椒规模基地(相对集中50亩以上示范片),进行实地验收。

二、补助标准

对相对集中成片的示范片50(含)—100亩补助250/亩;100(含)—200亩补助300/亩;200(含)—300亩补助350/亩;300亩及以上补助400/亩。

三、申报验收程序

(一)申报

示范片业主及时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各乡镇(街道)核实后,53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委多经科(望江豪庭206)报送申报备案表(附件1)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大户不需提供)。

(二)验收

1.验收流程。示范片业主完成辣椒种植或定植并长势良好,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验收,乡镇(街道)实地验收合格后,以正式红头文件向县农业农村委申请县级复核验收,验收表(附件2)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2.验收时间。各乡镇(街道)于612日前完成初验工作和县级复核验收申请。

3.验收要求品种:石辣1号、石椒5号、石辣6艳椒425、珠丰1等加工型辣椒品种;

验收标准:相对集中成片的辣椒示范片,按深沟高厢、地膜覆盖、有机肥与专用肥结合、统防统治等标准化生产要求,亩植22002500株,且辣椒长势良好(注:辣椒与其它作物套作按有效面积折算比例)。

(三)兑现

根据县农业农村委验收结果核算的补助资金划拨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直接兑现到示范片业主。

四、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要严格验收核实申报面积,验收面积相差较大的扣减实绩考核0.01分。

2.各乡镇(街道)要严格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复核验收不合格扣减实绩考核0.1分。

3.要严格审核补助环节,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4.超过时间节点未申报验收的,视为放弃补助,责任自负。

5.本通知未尽事宜,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1.2025年石柱县辣椒规模基地申报备案表

2. 2025年石柱县辣椒规模基地验收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512

(联系人:王长生联系电话:7320926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石柱县辣椒规模基地申报备案表

申报业主


法人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小地名)

申报内容

(按辣椒标准化生产要求,建设辣椒规模基地   亩)

申报业主意见

(申请备案)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乡镇(街道)意见

(属实或同意)

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附件2

2025年石柱县辣椒规模基地验收表

申报业主


法人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小地名)

申报内容

(业主申报建设辣椒规模基地    亩)

验收结果

(经实地验收,该业主建设辣椒规模基地面积   亩,达到验收标准,申请县级验收)

乡镇(街道)、村(社区)验收人员

姓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验收意见(是否同意验收结果)













乡镇(街道)验收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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