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554060187K/2023-0006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石农发〔2023〕253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石柱县县级“四化”家庭农场 创建实施方案》和《2023年石柱县县级农业 社会化服务骨干组织评选实施方案》的 通 知
[ 成文日期 ] 2023-11-15 [ 发布日期 ] 2023-11-1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石柱县县级“四化”家庭农场 创建实施方案》和《2023年石柱县县级农业 社会化服务骨干组织评选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了促进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典型培育力度,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四化”家庭农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农规〔20215号)和《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具体举措〉的通知》(石柱委办发〔20207)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2023年石柱县县级“四化”家庭农场创建实施方案》和《2023年石柱县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组织评选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3年石柱县县级“四化”家庭农场创建实施方案

2.2023年石柱县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组织评选实

施方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1110

(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1363780163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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