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554060187K/2021-0006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石农发〔2021〕238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石柱县分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石柱支行关于印发《农邮银合作推进石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石柱县分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石柱支行关于印发《农邮银合作推进石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石柱县分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石柱支行

关于印发《农邮银合作推进石柱县农民专业

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邮政各支局(所、营业所)、邮储各支行: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委”)、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石柱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县邮政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柱县支行(以下简称“县邮储银行”)联合制定了《农邮银合作推进石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附件),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立工作机制

为方便工作沟通与协调,县农业农村委与县邮政分公司、县邮储银行建立联系沟通对接制度,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和情况对接,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邮政各支局(所、营业所)也要建立相应机制,积极开展和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农户等涉农群体的服务工作。

二、注重信息共享

各乡镇(街道)、邮政各支局(所、营业所)、邮储各支行要注重信息共享。乡镇(街道)要发挥在政策指导、工作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向邮政支局(所、营业所)、邮储支行通报有关行业政策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和示范创建等情况。乡镇邮政支局(所、营业所)及邮储支行要利用农民家门口的地理优势,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集金融、保险、寄递、农村电商于一体的一揽子综合服务。

三、加强总结宣传

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各乡镇(街道)与邮政各支局(所、营业所)、邮储各支行要总结合作经验,不断提高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宣传引导。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石柱县分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石柱支行

         2021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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