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管,持续优化农业农村领域营商环境,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不断纵深推进。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我委高度重视农业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委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各班子成员、各科(站)负责人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农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委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及时组织召开工委会,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点有效落实;将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重点工作相关要求及石柱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融合,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耕地保护、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三大底线”任务;通过农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旁听庭审等日常法治教育方式,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通过谈心谈话、观看廉政教育片等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用制度管人管事,将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日常工作总体布局之中,确保班子成员无人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其他班子成员结合自身职责,加强日常法治学习、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并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的教育。
3.加强学习宣传,推动贯彻落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农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年组织集体学习5次,宣讲10余场次。
(二)加强学法教育和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利用县乡培训会、“三下乡”活动、村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等涉农法律知识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全年累计召开培训会5场、悬挂宣传横幅70余幅、发送宣传资料1万余份;会同县司法局、县“八五”普法宣讲团等开展农业法律知识宣传,利用“春雷”“零点”行动等契机,现场宣讲法律法规政策、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对收缴、没收的非法钓具进行公开、集中式销毁,以案释法,提升群众守法意识;会同县司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完成了2022年度229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认定及标志牌颁发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我委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2件均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备案登记。今年,累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全部保留。
2.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常态化对制定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不定期开展自查清理,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今年开展专项清理活动1次,暂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政策文件或措施。
(四)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相关要求,我委常年聘请1名法律顾问,明确法律服务事项,并提供日常的法律咨询,在起草合同、重要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审核、诉讼代理等方面提供法治保障作用。今年已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80余次。
2.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同时,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如人事、资金划拨、农业项目安排等)时,将重大事项提交工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坚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法治保障。
1.深化简政放权。行政许可事项纳入一窗综办,事项全部在重庆政务服务网办理,实现一网办。扎实推进 “证照分离”改革。
2.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100%;大力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积极推动全渝通办,扎实做好电子证照配置和电子印章签章工作,有序引导办事群众在办理行政审批时开展好差评评价;今年我委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各类申请共计210件,办结210件,实现零超时、零投诉办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六)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设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目前,领导和工作人员均已到位。
2.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行全市行政执法标准和文书模板,加强证件和着装管理,实现执法文书、执法证件、队伍着装“三统一”,规范执法阵地标识标牌建设,根据农业综合执法应用规范,规范建设执法询问室、大小会议室等。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以农资打假、长江“十年禁渔”、畜禽屠宰、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与宅基地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今年,共办理案件144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53件、简易程序案件91件),共处罚没款28.44万元。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确保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凡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行政执法决定全部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提高法制审核工作质量,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化”,定期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升案卷制作水平。
(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在重庆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目录和办事指南,方便群众查询、办事。二是主动及时在石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项目申报、招标采购、财政补贴、权力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信息等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按照双公示要求,及时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委法制机构工作人员配备偏少,特别是缺少法学专业的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相对单一、载体不够丰富,典型宣传有待加强。
二是执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执法人员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仍习惯于老经验、老办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
三、明年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普法工作,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带动农业农村系统将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形成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环境。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推进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农业行政审批服务质效;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大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推动跨区县通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坚持规范公正执法
持续推进农业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行使执法自由裁量权,努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典型涉农案件,提升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办案能力。将农业执法与服务现代农业有机结合,切实为农业生产安全、乡村振兴、农民增产增收保驾护航。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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