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554060187K/2021-00022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0-12-08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

2020年,县农业农村委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113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三强化”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业法治建设摆在全委工作重要位置,明确委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各班子成员、各科(站)负责人推进农业法治建设的“一岗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严格按照“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要求,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有效为农业农村工作作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法治和德治保障。

2.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抓住领导班子“关键少数”。“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原则,“集中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以每年不少2次集中研讨、每次农工委会学习一个法律的频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党内法规、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各级文件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累计开展集中讨论10余次、法制专题学习50余次,实现所有内容应学尽学。还积极组织新提拔干部参与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庭审旁听活动,确保活动参与率100%

二是抓住干部职工“关键骨干”。根据行业特点将年度普法内容分解到各领域,特别是行政执法、农技及畜牧等领域,结合重点工作推进过程,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如一年一度的农资市场检查、秸秆焚烧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等专题活动,累计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次,实现各领域业务人员业务内法律法规掌握率100%。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千万市民学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一年一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实现参考率100%,通过率100%。还认真组织干部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三是抓住乡镇人员“关键角色”。加强县乡联动,以“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方式,对33个乡镇(街道)农服中心相关业务人员开展涉农领域所有法律法规宣讲,累计开展大型宣讲活动10余次,实现乡镇(街道)农技人员培训全覆盖。

3.加强制度保障。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我委聘请1名法律顾问,明确了法律服务事项,由专业律师提供日常的法律咨询,在起草合同、重要法律文件、规范性文件审核、诉讼代理等方面提供法治保障作用。目前审核涉农领域相关合同协议80余个次,且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全覆盖。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县级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涉农领域普法责任清单,并将其分解到各科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按照“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县乡联动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了各科室“谁管理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新常态下普法宣传工作新格局。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在重庆市政务服务网录入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目录和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办事,包含行政处罚262项、行政许可57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检查17项、公共服务3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5项及其他审批事项14项。以及主动及时申请在石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项目申报、招标采购等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严格执行行政决定公开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要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办理行政许可273条、行政处罚30余条,公示率达100%

(二)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1.狠抓重点内容。一是切合农村实际,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在人流量较大的农贸市场、场镇等场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涉农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10000份。二是回应农民关切,广泛收集涉农领域焦点热点问题,筛选归纳整理群众问询条目,探索个体化个性化普法,已系统梳理出农资、土地纠纷、畜禽养殖等532个条目,受理各类法律咨询服务1000次。

2.拓宽普法领域。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时代文明实践农技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将法律宣讲纳入职业农民培训课程及志愿服务计划,深化“法律六进”,连续开展“情暖“三农”、送法下乡”、“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等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宣传和解读农民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惠农政策等。同时,积极深入门店、走进企业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及涉农企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司法》《商标法》等与生产、发展、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已基本实现重点涉农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解读100%覆盖。

3.创新工作机制。针对不同主体,按照不同需求分类制定普法方案,利用不同载体、不同媒介,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巧妙将普法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重点对农村土地承包、农产品投入品管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领域开展普法。重点开展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提升行动、“三打一督”零点行动、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及优化审批服务等活动。

(三)强化沟通协作,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1.多措并举优化审批服务。一是扎实开展网审平台信息维护。及时完善事项空表、样表、电子证照等信息,逐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实现压缩率达85%以上。截至115日,受理各类办件申请232件,办结232件,实现零超时、零投诉,有效保障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二是扎实开展行政全力回头看自查。2013年以来,共承接市级层面下放区县行政权力事项16项,除6项在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无法领取外,另外10项均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正常运行。自承接以来,共办理承接权力事项474件。三是扎实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经多次梳理,将兽药经营、动物诊疗、市级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级水生野生动物人经营利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5项许可及农业机械购置补助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同时逐项编制了办事指南、流程图及表单。四是扎实开展零材料事项清理。按照要求,逐项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共梳理出11项零材料事项,并形成了零材料事项清单。

2.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按照相关要求,我委设置了政策法规科作为本单位合法性审查机构,配备4名审核人员,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达到“应审必审”。目前,已有涉农领域规范性文件2个,均已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审核清理。

3.扩面推广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试点。一是加强工作督促,指导乡镇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量化配置股份、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截至9月底,全县229个村基本查清核实集体资产,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量化配股,成功办理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二是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细化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同时,谋划引进工商资本,盘活资源资产,发展产业项目,探索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4.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和事项达100%,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四)强化综合执法,助推农业产业发展

1.整合机构,完善执法体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整合执法队伍和执法职能,建立健全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下设内设机构和执法机构7个,核定事业编制48名,包含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科(大队)长7名,并依法行使县级农业农村系统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2.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及时清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细化、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划分与乡镇(街道)的执法边界,依法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露天焚烧秸秆等、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委托给各乡镇(街道),并全面落实 “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程序等规定。

3.落实政策,保障执法条件建立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保障执法车辆、执法艇、相机、录音笔等执法装备齐全。

4.加大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制定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利用重要节日、执法过程、化解涉农纠纷、业务培训会等方式,按时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培训20余场次,培训执法人员400余人次。

5.强化办案,加大执法力度对原畜牧兽医站、调离、退休、离岗人员执法证及时注销,对过期、新从事人员及时申请新办,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同时,加快建设“数字法治”和“智慧法治”建设,201911月起,开始使用“慧执法”软件,基本实现涉农领域执法信息互享互通。以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电毒炸”鱼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涉农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立案一般程序案件26件,简易程序案件4件,移送公安机关18件,缴纳罚款92616元。

二、存在的问题

截至目前,农业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壮大。虽然建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但执法力量薄弱,现有农业执法队伍中法学专业人才比重低,执法人员配备及领导配备还未落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二是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大转变,执法人员出现大调整,加之涉及工作面广,时有业务知识补充不及时现象,导致整体执法效果不明显。三是普法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尽管每年都结合实际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也取得一定效果,但仍存在宣传方式单一,宣传载体跟不上时代步伐,加之法律法规内容本就单调乏味,导致宣传对象吸纳效果不明显。

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法治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系列精神,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把法治工作作为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执法人员、经费、物质保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做好法治宣传谋划,提前制定“乡村振兴与普法守法”、 “宪法进农村”、“三月法治宣传月”、“水生野生动物专题普法宣传”等活动方案。四是严格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定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并严格实施普法计划。

(二)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助推经济快速发展。一是创新执法思路,改进执法方式,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强化农资打假、农机监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加大对农产品及农资产品的抽检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现代农业法治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公开农业重大建设项目申报、批准和实施、惠民政策、农业行政处罚等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切实提升队伍素质。按照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工作,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带动农业农村系统将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农村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加强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内法规、宪法法律以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是结合行业工作,切实将法制学习与重点工作推进过程相结合,行政执法人员、农技人员、畜牧兽医队伍等重点人群应及时补充业务知识,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增强工作效率的同时,提升普法队伍素质。三是加强乡镇(街道)农服中心相关业务人员培训。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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