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评定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 示范社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提升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发挥合作社的引领作用,提高扶贫效益,促进乡村振兴,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0171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以下简称市级示范社)申报工作。

请符合条件(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1)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县级将择优推荐2个农业领域、1个供销领域和1个林业领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市级参与评定。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于8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分别提交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各申报单位要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县农业农村委,李晓芳,73330754;县供销社,马邹,73331471;县林业局,周娴,73332317

附件:1.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

2.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格式)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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