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渝农办发〔2020〕108号)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石柱县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石农发〔2020〕158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年石柱县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青年农场主培育”采取培育一批、吸引一批、储备一批的方法,经过培训指导、创业孵化、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等系统的培育,在全县形成一支创业能力强、技能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青年农场主队伍,激发农村青年创造活力,提高创业兴业能力,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撑。2020年培育5名青年农场主,培育期限3年(2020年、2021年为培育期限,2022年为跟踪指导服务)。

二、培育对象

(一)申请条件。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高中),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涉农龙头企业主、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种养大户、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均可提出申请,重点向有办公营运场所、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二)申请方式。申请人自主申报,也可由乡镇(街道)农服中心或县级农业部门推荐申报。申报时申请人须填写《2020年石柱县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报表》(附件1),填表注意事项详见填表说明,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7月14日。申报人生产经营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或县级农业部门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后,填写《2020年石柱县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县农业农村委评审。请各乡镇(街道)农业部门务必于2020年7月16日前将《2020年石柱县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报表》和《2020年石柱县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件签字盖章后交县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万安街道都督大道11号4楼412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周建明,邮箱:360248298@qq.com,联系电话:73339027。

(三)组织评审。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已培育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批复。

三、培育方式

(一)培训指导。由市农业农村委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以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的作用,遴选确定一批培训机构和孵化基地。按照“一点两线、全程分段”要求,组织专家团队,配备创业导师,开展集中授课、实习实训、参观考察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对产业基础好的培育对象,重点给予产业发展支持和指导;对其他对象,组织到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实习实训。

(二)创业孵化。组织专家团队,配备创业导师,提供创业兴业支持。对具备较好产业基础的培育对象,重点给予扩大产业规模、强化市场开拓、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导。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申报认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培育对象提升创业能力提供实践平台。

(三)认定管理。县农业农村委按照我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纳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队伍统一管理,建档立册,按统一要求记录和报送现代青年农场主生产经营、教育培训等相关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四)政策扶持。将现代青年农场主列为重点支持对象,相关行业项目、人才激励政策向其倾斜。将从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中对6名现代青年农场主给予每人1万元的创业扶持。

(五)跟踪服务。县农业农村委对培育对象持续提供创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利用智慧农民云平台为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提供在线教育培训、在线管理考核、对接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推送等跟踪服务。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专人。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重点做好需求调研、申报对象申报工作资料收集,配合县农业农村委进行后续跟踪服务等基础性、长期性工作。

(二)大力宣传。各乡镇(街道)要采取多渠道方式大力宣传及时报道青年农场主创业兴业典型,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年农场主培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2020年石柱县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报表

      2.2020年石柱县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报汇总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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