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
按照石柱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拟启动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以加快推进石柱县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为此,面向全县公开购买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项目建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参加项目申报的三方机构必须是在重庆市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相关新型经营主体。
二、项目建设时限
2020年11月30日前。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黄连产品检验检测。在黄水黄连市场抽查170批次黄连产品进行检测,检测指标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进行(表小檗碱、黄连碱、巴马汀、小檗碱和水分五个),每个样品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
2.黄连文学作品创作。创作与黄连相关的文学作品(诗词、辞赋、楹联)100件,其中诗词40首、辞赋20篇、楹联40副,作品须是原创作品,作者本人承担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责任。作品要融思想性、艺术性为一体,积极健康,阳光向上,情感真挚,真诚讴歌时代主旋律。诗词以五言、七言、五律、七律为主。楹联长短不限,但提倡写中、短联。辞赋文体不限,1500字以内。
3.创作拍摄黄连农耕文化摄影作品(含视频)1000幅(组)以上。拍摄内容包括黄连种植历史、种植基地、生产器具、黄连市场、加工企业及产品等。作品必须思想性、艺术性融为一体,画面干净整洁,内容健康,反应时代主旋律。提倡拍摄组照(组照按实有张数计算),同一拍摄主体单幅照片不能超过5张。视频必须超清4K,单个视频必须20秒以上。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者对拍摄对象的肖像权负责。作品只能简单对比度、饱和度处理,单幅作品JPEG格式要求5MB以上。
通过评选,选择80幅作品进行展出,作品输出必须高精度绒面纸微喷并覆膜,画框制作精美而不易变形,展出地点在石柱城区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展出时间不少于3天,展出后作品由农业农村委所有。
4.创作书法篆刻作品100幅(方)。作者必须是石柱县书法协会会员以上级别,同一作者上交作品不超出3幅。书写内容由农业农村委提供,均为黄连相关古诗词,辞赋、楹联等,鼓励作者自己创作。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附译文),以竖式为宜,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97cm);长卷高不超过40厘米,长不超过八尺;册页不超过12页,每页高宽不超过40厘米。篆刻作品需交印稿8-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装裱与展出。通过评选,选择精品50幅,通过装裱并展出,在石柱县人员相对集聚的场所展出,展出时间不少于3天,展出后作品属农委所有。
5.创作美术作品50幅。作者必须是县级美术协会会员以上级别。作品必须反映以黄连产业发展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画种画风不限,作品装框后外径尺寸不超过200×240cm(宽×高)。通过评选,选择精品50幅,通过装裱并展出,在石柱县人员相对集聚的场所展出,展出时间不少于3天,展出后作品属农委所有。
6.规范黄连市场外销黄连包装。定制含“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石柱黄连”外销编织袋包装12万条。质量要求:新料50%,旧料50%,包装上口必须打线卷边;包装规格为124㎝×72㎝(高*宽);重量:155-170克;颜色:灰白色。补助标准,每条包装补助1.5元。
7.农旅融合示范点建设。在冷黄公路沿线选择在工商登记注册、基础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黄水人家” 5个,开展农旅、文旅融合示范。主要在示范点建设农耕文化宣传展示牌,与黄连、莼菜相关旅游商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步游道等。每个示范点补助5万元。
8.黄连之乡标识牌建设。在黄水镇、冷水镇的黄连主产区建设“中国黄连之乡”标识牌,建设材质色泽稳定,质量坚固,体现独特性。
四、项目申报、评审、实施与验收
1.实施方案编制与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资金使用方案、项目实施进度等。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六份于2020年6月19日以前交到农业农村委(三环路高成大厦)909室,同时传电子档到19524073@qq.com。项目联系人:冉孟国,联系电话13996910004。
2.项目评审与公示。6月30日前,由县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应专家、知名人士、对所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将评审通过的项目在石柱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以上。
3.项目实施与验收。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单位与农业农村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好影像图片资料,项目结题后由实施单位向农业农村委书面递交项目验收申请,农业农村委组织人员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实施单位将项目竣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到农业农村委。
4.资金划拨。项目协议签订后,可以划拨30%启动经费,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实施单位提供全额发票,一次性支付余下部分。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