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对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2.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
3.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以及散居少数民族工作。
4.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牵头研判涉民族宗教领域网络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引导处置,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宗教管理工作。
5.做好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鼓励和规范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二)单位构成
机关本级下设办公室、经济发展科和民族文化科(宗教工作科)3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8名,实有6名,离休0人,退休6人,汽车编制1辆,实有1辆。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4475.5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475.5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0;收入比2023年增加6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3.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47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1.54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2.2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万元12.8万元,农林水支出163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00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6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4.57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8.2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75.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5.57万元,比2023年增加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1.57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减少24.57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社会保险基数调整;项目支出4274万元,主要用于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88.27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增加。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级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55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55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76万元,比2023年减少1.55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预算调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32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3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莉 联系方式:023-7337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