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02D/2023-00019 [ 主题分类 ] 民族、宗教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民宗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10-23 [ 发布日期 ] 2023-10-23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对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2.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

3.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以及散居少数民族工作。

4.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牵头研判涉民族宗教领域网络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引导处置,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宗教管理工作。

5.做好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鼓励和规范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内法规、档案、督查等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各种重要文稿起草、后勤服务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安全、信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重点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工作;负责新闻和信息发布。2.经济发展科。负责组织、分析少数民族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实施有关工作;负责参与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规划;负责民族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检测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参与协调民族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许商品生产等工作;负责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民族扶贫开发工作。3.民族文化科(宗教工作科)。依法承担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担民族宗教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文物、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承担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性宗教团体已发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自身建设;承担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有关工作,承办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活动进行的渗透活动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民族、宗教关系方面协调处理工作,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宗教行政许可及宗教执法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民族文化研究所。负责土家民族经济、文化、体育、艺术、宗教等方面资料的挖掘、收集、研究、整理、编撰工作;组织开展土家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课题研究,为奔现民族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服务;承担土家民族文化项目申报和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县民宗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宗教事务管理所。负责指导宗教团体在规定场所内举办宗教活动,维护宗教活动秩序;负责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对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思想教育;承担其他宗教事务服务;承担县民宗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2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编制15人(行政8个,事业7个),实有15人,离休0人,退休6人,汽车编制1辆,实有1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731.43万元,支出总计1,731.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1.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新增设的汇总节点,下含县民族宗教委本级、县民族文化研究所、县宗教事务所,无上年度对比数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73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1.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新增设的汇总节点,下含县民族宗教委本级、县民族文化研究所、县宗教事务所,无上年度对比数据。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1.4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731.4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731.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新增设的汇总节点,下含县民族宗教委本级、县民族文化研究所、县宗教事务所,无上年度对比数据。其中:基本支出377.17万元,占21.8%;项目支出1,354.26万元,占78.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31.4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31.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新增设的汇总节点,下含县民族宗教委本级、县民族文化研究所、县宗教事务所,无上年度对比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1.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新增设的汇总节点,下含县民族宗教委本级、县民族文化研究所、县宗教事务所,无上年度对比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15.32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由我委做预算,资金到位后实际是分配给各项目实施单位。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1.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新增设的汇总节点,下含县民族宗教委本级、县民族文化研究所、县宗教事务所,无上年度对比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15.32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由我委做预算,资金到位后实际是分配给各项目实施单位。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47万元,占1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36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76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7.5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4)农林水支出17.77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75.23万元,下降99.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使用的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费,项目资金分配到各个乡镇,年初预算安排在本单位,因此造成年初数和决算数差距很大。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00万元,占7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按照上一年数预算,实际兑现金额以当年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申报数为主。

6)住房保障支出15.92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9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7.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新增设的汇总节点,下含县民族宗教委本级、县民族文化研究所、县宗教事务所,无上年度对比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绩效、年度考核、五险等。公用经费4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新增设的汇总节点,下含县民族宗教委本级、县民族文化研究所、县宗教事务所,无上年度对比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4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0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安全检查、项目监管工作、民贸民品和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核查、扶贫走访和临时性的检查和调研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频率,节约开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厉行节约,能步行的坚决不用公车。

公务接待费2.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上相关处室调研和相关区县学习经验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到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5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标准和接接待事由,对照机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制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7.0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会议改为线上召开,厉行节约。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培训改为线上,厉行节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30万元,下降52.2%,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一体化要求,将下属事业单位民族文化研究所和宗教管理所分离出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个,涉及资金42.0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刘莉023-7337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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