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对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2.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制化、社会化管理工作。
3.指导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以及散居少数民族工作。
4.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牵头研判涉民族宗教领域网络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引导处置,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宗教管理工作。
5.做好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鼓励和规范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二)机构设置。1.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内法规、档案、督查等日常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各种重要文稿起草、后勤服务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安全、信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重点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工作;负责新闻和信息发布。2.经济发展科。负责组织、分析少数民族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实施有关工作;负责参与拟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规划;负责民族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检测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参与协调民族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许商品生产等工作;负责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民族扶贫开发工作。3.民族文化科(宗教工作科)。依法承担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担民族宗教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文物、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承担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性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自身建设;承担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有关工作,承办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活动进行的渗透活动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民族、宗教关系方面协调处理工作,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宗教行政许可及宗教执法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单位构成。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2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编制16人(行政8个,事业8个),实有13人,余编3人,离休0人,退休7人,遗属1人,汽车编制1辆,实有1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379.93万元,支出总计1,379.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93万元、增长44.04%,主要原因是民贸民品贴息和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37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93万元,增长44.04%,主要原因是民贸民品贴息和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9.93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37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93万元,增长44.04%,主要原因是民贸民品贴息和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52.44万元,占18.29%;项目支出1,127.49万元,占81.7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79.9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1.93万元,增长44.04%。主要原因是民贸民品贴息和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93万元,增长44.04%。主要原因是民贸民品贴息和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5.06万元,增长157.99%。主要原因是民贸民品贴息和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93万元,增长44.04%。主要原因是民贸民品贴息和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5.06万元,增长157.99%。主要原因是民贸民品贴息和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增加。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55万元,占20.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7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8万元,占0.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14万元,下降96.41%,主要原因是此项资金为民贸民品和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资金中介审计费用。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99万元,占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2万元,增长57.8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单位支出部分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3.63万元,占0.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8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单位支出部分增加。
(5)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数10万元为项目管理费,由财政统筹。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37.57万元,占75.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7.5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民贸民品资金增加了。
(7)住房保障支出11.71万元,占0.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单位支出部分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8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公用经费4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1万元,增长29.8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6万元,下降47.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安全检查、项目监管工作、民贸民品和民族文化旅游贷款贴息核查、扶贫走访和临时性的检查和调研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0万元,下降57.6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厉行节约,能步行的坚决不用公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0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7.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上相关处室调研和相关区县学习经验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万元,下降36.76%,主要原因是实际执行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0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接待标准和接待事由,对照机关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制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1,500人, 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00元,车均维护费5.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1万元,增长29.8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开支增加、扶贫业务增多。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71.4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少开会,多落实。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0万元,下降91.67%,主要原因是2019年创建业务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民族服装。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7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民族贸易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2019年为石柱民贸企业政策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全县82个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进行了全面的核查,二是聘请中介机构对贷款贴息企业贴息金额进行了评估。三是贷款贴息金额为1037.57万元。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民族贸易工作经费 |
联系人 |
73378258 | |||
主管部门 |
县民宗委 |
预算单位 |
县民宗委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6 |
6 |
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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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级支出 |
/ | |||||
补助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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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19年为石柱民贸企业政策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
全县82个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进行了全面的核查, 贷款贴息金额为1037.57万元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数量指标 |
家 |
80 |
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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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1000 |
103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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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7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