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编制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编制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打造“渝见石榴红”民族工作品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精准谋划、科学编制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关键环节,突出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农村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精准选择项目,确保项目实施能够有效促进乡村振兴。
群众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农民参与项目谋划、申报和实施,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项目符合农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
科学合理:根据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确保项目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公开透明:严格落实项目库建设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库建设全过程公开透明,提高项目库建设的公信力。
三、项目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
产业发展项目:重点围绕我县三色经济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及云上村寨建设项目。
其他项目:涉及民族手工业技能培训以及民族手工业企业发展壮大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要求,不得与现有项目重复或冲突。
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和条件,包括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
项目建设内容具体、详实,具有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目标,预期效益明显,能够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项目投资估算合理,资金来源明确,除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外,需明确自筹资金的筹集渠道和金额,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
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具备实施条件,如项目用地、环评等手续齐全或已明确解决方案。
四、项目申报程序
村申报: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根据本村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确定申报项目,并编制项目申报书,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乡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村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核,重点审核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等,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签署意见后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是安排各项资金的唯一依据,所有项目必须先入库后安排。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和审核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项目质量。有项目报送需求的请于2024年12月18日前通过一表通报送。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项目库。各乡镇(街道)要以2025年项目库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储备长效机制,提前谋划一批高质量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为后续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1778377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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