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4-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4-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真实实现“项目等资金”的工作要求,现就建设2024-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建设坚持原则
(一)仍然坚持“负面清单制度”原则。重点围绕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少数民族手工艺品传承创新等方面规划项目。不得规划以下项目:大中型基础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巩固脱贫成果项目;工业以及其它与巩固脱贫成果无关的项目;盲目提高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与巩固脱贫成果目标不直接、与脱贫户自身发展不密切的项目;群众不知晓、未进行充分论证的项目;与脱贫户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对生态环境保护造成负面影响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
(二)坚持突出重点合理规划项目原则。一是向重点区域倾斜。瞄准全县乡村振兴“1+3+9”重点帮扶乡镇、村和乡村振兴示范带等重点区域倾斜支持,结合乡村振兴规划,本着量力而行、分年度实施的原则,合理规划项目。二是考核与项目成熟度结合合理确定其他项目。要综合考虑衔接资金绩效考核、巩固脱贫成果需要、项目成熟等因素,提高站位、合理确定项目规模。
二、报送方式及要求
(一)报送时限及方式。各乡镇(街道)要搞清政策,摸清家底,合理规划和申报项目。于2023年6月25日前报石柱民族宗教委,不要擅自修改表格格式。
(二)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2024-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搭建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此项工作。项目库经县政府审定后(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将严格执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是安排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和衔接资金的唯一依据,除灾后重建等特殊项目外,其他项目必须先入库后安排。
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18325141378,QQ邮箱:714518762@qq.com
附件:石柱县2024-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备案表(样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委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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