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02D/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民宗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内设机构简介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内设机构简介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内法规、档案、督查等日常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各种重要文稿起草、后勤服务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安全、信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本部门杂志编撰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重点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05号县民族宗教委办公楼201室;办公电话:023-73378021)

(二)经济发展科。负责组织、分析少数民族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实施有关工作;负责参与拟订民族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规划;负责民族统计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参与协调民族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等工作;负责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05号县民族宗教委办公楼202室;办公电话:023-73378620)

(三)民族文化科(宗教工作科)。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担民族宗教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文物、宗教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承担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承担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全县性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自身建设;承担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有关工作,承办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活动进行的渗透活动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民族、宗教关系方面协调处理工作,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宗教行政许可及宗教执法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05号县民族宗教委办公楼203室;办公电话:023-73378723)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05号县民族宗教委办公楼204室;办公电话:023-73378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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