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精准落实民贸企业政策 助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石柱县聚焦“市场主体纾困、特色产业振兴、民族团结进步”三大目标,精准落实民贸企业贷款贴息优惠政策,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助力民贸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民族地区共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一、解决企业经营难题,助力经济健康发展。仔细对照认定条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仔细审核申报资料,提高企业认定的精准性,确保党和国家优惠政策的严肃性;健全民贸企业贷款贴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动态研判解决贷款贴息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民贸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更新民贸企业运营数据,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严格落实第三方审计制度,对不再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清退。2021以来,我县累计落实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6241万元,撬动流动资金贷款24.8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企业活力,全县民贸企业累计总产92.49亿元,上缴税金1.39亿元。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组织民贸企业代表参加优惠政策集中学习和乡村振兴等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财政、企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摸清民贸企业贷款底数、贷款需求及贷款用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一对一”服务;不定期进行走访慰问,鼓励民贸企业积极组织生产、开拓内外市场、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逐步壮大在民族药业、特色农业等行业领域的发展优势,为推进我县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2021以来,通过创新“企业+基地+农户”模式,我县民贸企业推动黄连、莼菜、辣椒等“三色产业”相关业务覆盖全33个乡镇(街道),累计惠及农户5.8万户,实现助农增收7.6亿元。

三、带动群众就业增收,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支持企业挖掘、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传统文化、传统技艺融入产品设计与生产;鼓励企业立足自身和地区发展定位,招聘录用少数民族群众,创造各族群众共事共乐的良好环境;号召民贸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观念深入人心;引导民贸企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融入企业发展战略、文化建设、品牌和社会形象的塑造上,扛起促进团结、维护稳定的社会责任。2021年以来,全县民贸企业累计吸群众就业11672人次,年均增收1.2万元;累计投入公益资金797,受益群众7万余人;成功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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