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石柱县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序号

基本服务项目

定价

形式

计价

单位

收费标准(元)

一、遗体接运费

1

普通殡仪车接运

20公里以内

政府

定价

100

往返费用。

超出20公里加收

政府

定价

/公里

5

2

收殓抬运

政府

定价

/100

200

正常遗体的收殓、抬运、上下车,遗体袋。距离不足50米按50米计,每超过50米加收10元。楼房4层以内(含4层),每超一层加收10元,使用电梯不加收费用。

二、遗体殡殓费

1

遗体消毒、整理

政府

定价

100

含下车、消毒、整理、消毒材料。

▲2

冷藏柜停放

政府

定价

/小时

5

含遗体进出柜。

▲3

穿脱衣服

政府

指导价

120

3套以内衣物的脱穿。每增加1套加收10元。

4

普通整容

1

一般化妆

政府

指导价

120

对遗体的面容进行修饰和美化,含材料。

2

一般整容

政府

指导价

200

对遗体进行整理、修饰、修补、美化,含材料。

三、遗体殡仪费

1

守灵治丧厅租用

政府

定价

按照附表测算后明码实价公示。

注:1.标注的项目为丧属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
2.正常遗体:自然或因病死亡,死因明确,且无传染病、腹水、腐败、破损或水淹、灼伤等情况的遗体。特殊遗体:死因明确为非正常死亡的遗体;自然或因病死亡,存在有传染病、腹水、腐败、破损或水淹、灼伤等情况的遗体。对特殊遗体提供接运、殡殓、火化等服务,费用加收50%

附表

石柱县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守灵治丧厅租用收费标准测算表

殡仪服务站名称

投资类型

守灵治丧厅名称

厅堂建筑面积

m2

收费标准

(元/天)

备注

**殡仪服务站

政府投资

**号厅


0.63/m2×厅堂建筑面积四舍五入精确到十位

固定配置:瞻仰台、供果台、香炉架1个、化纸炉1个、礼房1间、音响2个、话筒1个、司仪主持台1个、跪垫5个、木方桌4—9张、木板凳20—40条、塑料凳100—280个、木沙发、饮水机1台、吊扇1—6个、火盆20—40个。方桌、木板凳、塑料凳、木沙发、吊扇、火盆等数量足量配置,保障丧属治丧期间基本合理需求。
一次性配置:奠仪簿1个、签字笔1只、固体胶1个、纯净水1桶、一次性杯子100个、纸花圈1个、大门横幅1幅。

**殡仪服务站

企业投资

**号厅


1.90/m2×厅堂建筑面积四舍五入精确到十位

注: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不足24小时按1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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