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福利】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具体政策、补助标准和申报流程分别是什么?
日期: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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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政策内容:
(1)具有我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
(2)具有我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2.享受标准:200元/月。
3.审批流程:申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民政部门审批。
4.注意事项:
(1)同时符合第一、二类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按照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条件享受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2)上述两类补贴对象符合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上述两类补贴对象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贴;
(3)享受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不再享受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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