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171B/2025-00019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民政局 [ 发文字号 ] 石民发〔2025〕9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节前安全及规范从业行为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12-05 [ 发布日期 ] 2025-12-0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节前安全及规范从业行为的通知

石民20259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节前安全及规范从业

行为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民政服务机构:

为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规范、稳定运行,现就民政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一是强化机构主体责任民政服务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食品及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机构消防设施有效,设备运行良好,食品卫生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要立即整改并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同时加强双节期间应急值守与处置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涉及有养老机构、殡仪服务机构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督促机构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共同筑牢民政领域安全防线要强化养老服务对象照护管理和日常巡查,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心健康,加强传染病疫情防控,及时做好送医就医、心理疏导等工作,杜绝欺虐打骂服务对象等行为,防止工作不细、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等造成次生问题。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规范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街道)及殡仪服务机构须在服务场所、办事大厅及村(居)委会等醒目位置,规范张贴《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必须”和“十严禁”》,并摆放殡仪服务满意度评价牌,自觉接受群众评价与监督。

二是组织学习培训,提升职业素养各殡仪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十必须”和“十严禁”专题学习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全面掌握具体要求。培训内容应结合殡葬法规政策、廉洁自律教育及行业典型案例,增强从业人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三、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确保服务对象生命安全

中秋国庆期间,天气晴雨相间,温湿度条件适宜,蚊虫易出现短暂活跃期,且与双节期间来人员高峰重叠,民政服务机构要高度关注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环境清理和防蚊灭蚊。假期后气温有所降低,流感、感染性腹泻等流行性疾病发病率将呈现季节性上升,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强对来访人员、照护人员和假期后返院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多病同防”工作,着重关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风险,确保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

四、强化信息报送时效,确保工作任务落地

    请各乡镇(街道)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对紧急事件第一时间响应、果断稳妥处置,并及时报送处置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各殡仪服务机构将海报张贴照片开展学习培训过程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县民政局殡葬事务中心,以便核查工作落实情况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文明、优质的民政服务。

附件:1.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必须”

2.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十严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929

(联系人:马艺予   联系电话:023-7333508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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