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石柱县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民发〔2024〕32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石柱县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相关部门、各殡葬服务机构:
按照民政部和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函〔2024〕16号文件及全市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清明节祭扫方案,现将《2024年石柱县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7日印
2024年石柱县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主动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祥和的祭扫氛围,按照民政部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和全市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清明祭扫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弘扬孝道、追思亲人、祭扫悼念的传统节日,也是检验祭扫服务保障水平、宣传殡葬改革和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键时点。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及殡葬服务机构要切实提高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对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持续提升清明节祭扫服务和管理水平,全力以赴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要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主动跨前一步,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做好各项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牢安全底线,筑牢人民防线,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便民利民,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及殡葬服务机构要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创新和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切实提升祭扫服务保障水平。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通过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祭扫相关信息,回应群众咨询留言,方便群众及时掌握祭扫动态。要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渠道、强化人文关怀等,想方设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情况,设置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要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加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及殡葬服务机构要紧密协同配合,联合开展会商研判,加强祭扫活动管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预约、错峰、分流等方式,降低祭扫高峰期殡葬服务机构和进山入林人流密度,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几率,防止拥挤踩踏导致人员伤亡等次生灾害发生。
(二)坚持文明生态,倡导绿色低碳祭扫
要充分利用清明节集中祭扫的契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要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积极推广网络祭扫、远程告别等在线服务项目。殡葬服务机构要多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光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封建迷信行为。仙鹤坪公墓、凤凰山公墓、齐丰山陵园要禁止祭祀时燃放烟花爆竹。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及殡葬服务机构要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弘扬厚养礼葬、慎终追远理念,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鼓励引导群众选择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要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
(三)坚持预防在先,强化安全管理
各乡镇(街道)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坚持把防范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完善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信息零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能力,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县民政局报告。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强整改、重实效”原则,针对清明节防火工作特点,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处置预案,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力度,在主要进山路口摆放防火警示标语标牌,设立防火检查站、宣传劝阻点,严控将火种带入山林。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扎实做好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严管严控森林草原防火区内墓地和零散坟头焚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林草系统各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依据火险趋势变化,及时在防火重点区域靠前驻防、携装巡护,一旦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出动、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坚持移风易俗,深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殡葬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骨灰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进一步增强全民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投身到文明祭扫、防火防灾的实践行动中来。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挖掘和宣传当地殡葬改革经验做法、殡葬行业先进典型和文明祭扫、护林防火的先进事迹,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引领无火祭挂新风尚。要通过举办网络微课堂、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让清明节宣传工作走进社区、服务群众,提升群众参与殡葬改革和森林草原防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宣传阵地作用,主动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开放日”、“服务体验日”等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殡葬行业,体验生命文化教育。林草主管部门要紧扣清明节防火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文明祭扫、无火清明”宣传教育活动,注重遴选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营造“倡导文明祭扫,守护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清明节祭扫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机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周密安排部署,高效协同配合,切实保障群众合理祭扫需求,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要规范服务收费,坚决查处殡葬服务机构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趁机变相涨价等行为。要会同网信等部门加强对网络祭扫活动的监管,及时纠正网络祭扫平台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巩固近年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殡葬治理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3月31日)。县民政局印发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组建清明节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明办”,设在县民政局殡管中心),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设置清明节祭扫数据观察员,并将相关数据报民政局殡葬中心。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7日)。4月1日起,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并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信息和数据,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上报。
(三)总结阶段(4月8日—4月12日)。各乡镇、街道对清明节工作进行总结,并于4月12日前报送县民政局清明办汪丽群同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压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县民政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殡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清明节祭扫工作。乡镇、街道要相应建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督促殡葬服务机构扎实做好工作方案、防护用品物资供应、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持续巩固近年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成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二)深化部门协作。县民政局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升规范优质服务水平;各乡镇、街道引导广大群众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等方式;会同网信等部门加强对网络祭扫活动的监管;会同林业部门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引导、安全检查,严格管理野外用火;会同公安部门加强祭扫集中路线的执勤巡逻,确保车辆有序通行和道路畅通;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运力保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依法查处殡葬服务机构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趁机变相涨价等现象和违法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维护殡葬行业市场秩序。
(三)严格督查指导。县民政部门在清明节祭扫期间组织力量,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服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决防止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及时等情况发生。各乡镇、街道把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平安、有序、文明祭扫。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统计祭扫情况,在4月1日至7日,每日14:00前向县民政局报送《202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4月12日前报送本辖区内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汪丽群同志,邮箱673607985@qq.com,电话13709483703
附件:202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附件
2024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单位: 填报人: 电话: 日期:
提供现场祭扫殡葬服务机构数 |
当日现场祭扫群众数 |
其中绿色低碳祭扫人数 |
当日参加祭扫的群众车辆数 |
当日提供服务保障的工作人员数 |
提供网络祭扫平台数 |
当日网络祭扫人次 |
殡葬服务机构安葬数 |
其中海葬、树葬等生态安葬数 |
当日有无突发安全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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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汪丽群,电话13709483703;邮箱6736079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