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171B/2024-00006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民政局 [ 发文字号 ] 石民发〔2024〕4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1-19 [ 发布日期 ] 2024-02-0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石民发〔2024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祭扫服务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相关部门、各殡葬服务机构: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管理工作,努力营造平安、绿色、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按照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殡管发〔202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

春节假期临近,群众回乡祭扫活动将明显增加,各地祭扫保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要充分研判春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可能面临的困难问题,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完善祭扫安全保障方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安部门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周边道路交通管控,落实交巡警人员引导,避免因祭扫车流量增大造成交通拥堵,保证道路交通正常通行。殡葬服务机构加强火源管控,严格落实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大力推行无烟祭扫,积极创建“无烟陵园”。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春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控,严防引发林草火灾事故。

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岩坡堡坎、挡墙护栏、电气线路、易燃物品、消防通道、殡仪车等专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储水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管用,一项一项“过筛子”,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开展一次卫生集中整治,加大对墓区及周边枯枝落叶、杂草及其他可燃物的清理,营造整洁安全的祭扫环境。当前流感疫情仍在高位流行,要加强假期期间人员健康监测,落实机构内服务人员佩戴口罩、环境通风消毒等防护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优化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坚持需求导向,从回应群众期待、方便群众祭扫入手,从服务管理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入手,既要全面做好常规服务,也要在个性化服务、创新服务、便民服务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流程,做实做细每个环节,确保安全、规范、优质服务。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局要规范丧葬、祭扫用品及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大春节期间祭扫工作宣传引导

强化春节期间祭扫工作宣传引导,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文明祭奠、无烟祭扫,倡导市民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祭祀,避免人流车流拥堵。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借助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短信、乡村大喇叭等宣传手段,加强对祭扫人群、村(居)民开展惠民殡葬政策、安全防火知识和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宣传教育。网信部门要加强舆情研判、监测和处置,严格规范殡葬相关信息管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五、强化部门协同和值班值守

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县公安、卫生健康、林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祭扫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形成安全祭扫工作合力,保障祭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春节期间,民政、公安、卫生健康、林业、市场监管、应急局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对凤凰山、仙鹤坪和属地殡葬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电话畅通,遇重特大事故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收到信息及时上报县政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1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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